越秀地产(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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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00123) - 董事会变动及财务总监变更
2024-12-31 19:38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0123)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董事會變動 及 財務總監變更 董事會宣佈,自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 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聯席總經理及董事會下屬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成員 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 會(「董事會」)謹此宣佈,江國雄先生(「江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聯席 總經理,以及董事會下屬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 成員,自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 1 – 1. 江 國 雄 先 生 獲 委 任 為 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及 聯 席 總 經 理 , 以 及 董 事 會 下 屬 環 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成員; 2. 朱輝松先生由本公司聯席總經理調任為本公司總經理及董事會副董事長; 3. 陳靜女士辭任本公司 ...
越秀地产(00123) -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之变更
2024-12-31 15:0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 責任。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23)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之變更 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自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將變更為: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夏愨道16號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電話:(852) 2980 1333 承董事會命 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余達峯 公司秘書 香港,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林昭遠(董事長)、朱輝松、賀玉平、陳靜及劉艷 傳真:(852) 2810 8185 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有關本公司之股份過戶及登記手續將由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辦 理。於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後仍未領取之股票,可於二○二五年一月二 日起從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領取。 非執行董事: 張貽兵及蘇俊杰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余立發、李家麟、劉漢銓及張建生 ...
越秀地产(00123) - 公告 - 收购土地
2024-12-30 21:36
市场扩张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以21.8251亿元竞得上海长宁区地块[3] 地块权益 - 联合体中附属杭州燚乐实际拥有95.00%权益[4] - 公司在该地块实际应占利益为66.5%[4] 地块情况 - 地块总面积约11,210平方米,规划总建面约39,305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4,662平方米[4] - 含5%保障房,有12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5] - 需同步设计实施约1721平方米公共空间,绿地建设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5] 地块位置 - 距地铁2号线北新泾站步行200米,距同仁医院600米,距商场900米[5]
越秀地产(00123) - 重续有关外匯交易的现有持续关连交易
2024-12-30 20:13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0123)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重續有關外匯交易的 現有持續關連交易 重續有關外匯交易的現有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二零二二年公告,內容有關二零二二年外匯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現有 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二零二二年外匯框架協議將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本公司已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與創興銀行訂立二零二五年外匯框架協議,以重續 規限本集團與創興銀行集團訂立外匯交易( 即現貨合約及遠期合約 )的二零二二 年外匯框架協議,由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 期三年。 建議年度上限 截至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各年, 現 貨 合 約 根 據 價 差 總 額 的 建 議 年 度 上 限 分 別 將 為 5.0 百 萬 港 元 、 5.3 百 萬 港 元 及 5.7百萬港 ...
越秀地产(00123) - 公告 - 收购土地
2024-12-23 18:5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通过广州新秀以20.234亿元竞得广州海珠区地块[3][4] - 广州新秀是公司拥有95.475%权益的附属公司[3] 地块情况 - 地块总面积约15489平方米,规划建面约93827平方米[4] - 地块距珠江新城约7公里,周边有学校和公园[5] 影响 - 收购地块增加优质土储,巩固广州战略地位[5]
越秀地产(00123) - 公告
2024-12-23 16:3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23)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規定而作出。 公 告 本公告乃由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披露規定而作出。 香港,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 執行董事: 林昭遠(董事長)、朱輝松、賀玉平、陳靜及劉艷 於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 議(「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提供500,000,000港元之定 期貸款融資,分兩批撥款:第一批金額為150,000,000港元,第二批金額為350,000,000港元, 第一批貸款的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 18個月而第二批貸款的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計 12個月。在滿足融資協議訂立的相關條款前提下,第二批貸款 ...
越秀地产(00123) - 公告
2024-12-17 16:3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余達峯 公司秘書 本公告乃由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第13.18條之披露規定而作出。 於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議 (「融資協議」),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之規限下提供1,200,000,000港元(或等 值之人民幣)之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18個月。 融資協議規定,倘本公司之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越秀企業」)於本公司已發行 之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於30%之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本公司單一最大實 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本公司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若發生 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佈融資協議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 秀企業實益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合 ...
越秀地产出售广州宏城发展全部股权 交易额超10亿
证券时报网· 2024-12-04 08:05
核心观点 - 越秀地产通过公开挂牌出售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额约为10.92亿元人民币,此举旨在加速商业物业周转,优化现金流管理,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1][2] 交易详情 - 公司宣布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额为10.92亿元人民币 [1] 战略目标 - 此次出售将加速商业物业周转,优化现金流管理,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
越秀地产(00123) - 有关出售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4-12-04 06:07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0123) (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有關出售標的公司全部股權的 須予披露交易 出售事項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及二〇二 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公告,內容有關透過在廣東聯合產權交易中心上公開掛 牌的方式潛在出售標的公司( 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的全部股權。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交易時段後 ),賣方與買方訂立股 權轉讓協議,據此賣方已同意出售而買方已同意收購標的公司的全部股權,代 價為人民幣1,092,083,400元。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出售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 條計算 )超過5 %但低 於25 %,故出售事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 守股東批准規定。 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股權轉讓協議 ...
越秀地产(00123) - 公 告 - 收购土地
2024-12-03 21:0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通过广州樾海以19.0079亿元竞得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地块[3][4] - 广州樾海为公司实际拥有95.475%权益的附属公司[3] 地块情况 - 地块总面积约20,85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8,79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59,035平方米[4] - 地块须配建行政办公场地等,计容面积约2,628平方米[4] - 地块须在相邻地块配建派出所,建成后无偿移交[4] - 地块须负责建设市政道路等用地,面积约9,054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5] 地块位置与配套 - 地块位于海珠区中西部,距珠江新城约7公里,距地铁8号线晓港站约800米[5] - 地块20分钟内可达珠江新城,周边配套丰富成熟[5] - 地块1公里内有多所公立学校[5] - 地块2公里内有三甲医院和多个商业综合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