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0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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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2025-09-23 22:08
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6]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6] 补选与解任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7] 自动离职情况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7]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7] 履职与评估 - 特定情形下董高应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每年对董高任职资格进行评估[8] 后续义务 - 董高辞任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或接受离任审计[9] - 董高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二年内仍有效[10] - 董高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10]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
2025-09-23 22:07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3][5] - 审计部负责人需近5年无违规记录且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3]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3]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独立设置审计部,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工作[7] - 审计部应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对多项情况审计[12] - 审计部履行职责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保障[10] - 审计部可列席会议,通过日常渠道获取资料[15][16] - 审计部执行任务时有多项权限[17] 审计周期与反馈 - 正常运营单位每3年至少轮审1次[21] - 重大项目等每1 - 3年至少轮审1次[21] - 被审计方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计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4] 违规与保护 - 明确被审计方和审计部、内审人员违规情形[37] - 内审人员受打击报复公司应保护并处理责任人[3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4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人员信息 - 2025年9月23日公司执行董事有奚国华等4人[42] - 2025年9月23日公司非执行董事有于洋等6人[42] - 2025年9月23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梁定邦等6人[42]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09-23 22:0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要求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4] - 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7] - 近三年违法违规警告不超两次或无行政处罚,无重大信息安全风险缺陷和违规记录[7] 选聘评价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相关情况和原因[15] 聘用期限与限制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连续聘用原则上不超5年,最长不超8年[14][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公司审计业务[15] 文件资料与通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改聘应提前30天通知,事务所主动终止应提前60天通知[17][18] 其他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按季约谈主要项目合伙人[21] - 建立健全对审计工作的跟踪和评价机制[21] - 通过合同约定保密相关内容[22] - 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涉密敏感信息管控[21] - 改聘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21]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4]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投资者关係管理工作制度(2...
2025-09-23 22:0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2025年9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8]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0] - 公布投资者热线、传真和邮箱[10] - 重大方案制定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3] - 董事会秘书为工作负责人[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5] - 董事会秘书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19]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1] - 建立内部协调和重大信息归集制度[22]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20] - 工作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技能[25] - 定期开展系统性培训[26]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等办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公司架构 -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25]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3 22:01
制度适用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子公司等[4]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等事宜[4] 内幕信息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内幕信息范围[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内幕信息范围[8]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发行人及其董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等[10] 知情人行为规范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13][14] 登记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及管理[16] - 公司董高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17]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监督机制 - 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5] 档案送达与报送 - 公司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8]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20]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0]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3] 登记方式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采取一事一报方式[30]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
2025-09-23 21:59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6] 一般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成交绝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9] - 公司净利润在季末、半年度和年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1]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需报告[22] 重大风险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24] 股份关注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33]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应立即报告并两日内报书面文件[36]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资料包含多方面内容[3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董事长及总经理汇报[37]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必要时提请履行程序并披露[39] 责任与制度 - 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报告信息负责[40] - 未按规定报告信息将追究当事人责任[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4]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
2025-09-23 21:5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 年 9 月修订)[3] - 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 - 暂缓、豁免信息需登记,涉商业秘密有额外要求[7][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8]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2025-09-23 21:39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9月23日登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2] - 无法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详细情况时,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9]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14] 档案与股东信息 - 公司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9]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相关方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 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3]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4]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5]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视为未审议通过[25] 报告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发表意见陈述理由[26][27]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7][28]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并披露相关文件[2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2]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30]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33] 其他披露事项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3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6] 内部制度 - 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7]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38]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多部门协作、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0] - 临时公告在相关情形发生时按流程报告、审核后披露[40] - 向监管机构报送报告或刊登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拟定,董事长审定[41] 暂缓与豁免披露 - 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审核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41] - 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经董事长审批并归档保管相关登记事项[40][41] 公告更正与责任追究 - 公告登载后有错误等情况,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发布更正等公告[42] - 追究违反保密制度擅自公开信息人员的责任[45]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外匯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23 21:37
业务品种与目的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含普通即期外汇合约等,主要外币有美元、欧元、澳元等[4] - 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外汇资金为基础,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不得投机[5] 审批决策 - 单笔或累计金额未达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批[11] - 达或超净资产5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1]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净利润50%且超500万,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1] 业务操作 - 交易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1] - 只允许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交易[8] - 在审批额度内进行业务并及时结算[19] 监督审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查业务操作、资金及盈亏并报告[15] 风险预警与披露 - 套期工具与资产价值变动加总亏损或潜亏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要预警报告[19]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及时披露[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4][25]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2025-09-23 21:35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存放于专户管理[6][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搁置时间超一年、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13] 资金使用规则 - 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应为保本型[14]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5%、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5%,可免于特定程序[18][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9]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6] 人员信息 - 截至2025年9月23日,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张文武、刘正均、王国权[30] - 截至2025年9月23日,非执行董事为于洋、张麟、李艺、岳学鲲、杨小平、李子民[30] - 截至2025年9月23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定邦、萧伟强、徐金梧、科尔、田川利一、陈玉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