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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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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29 20:48
公司公告 - 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的议案》[1] -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设立、修订等五项制度的议案》[1] 业务发展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将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 涉及再生水业务拓展[1] - 公司同步推进制度设立与修订工作 涉及五项内部管理制度优化[1]
创业环保:7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19:36
公司动态 - 创业环保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九届第六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2] - 会议审议了《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配套工程协议的议案》等文件 [2] 市场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SH 600874 收盘价为6 07元 [2]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8: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4] 募集资金支取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1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签后可使用资金[14] 商业银行协议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提前终止应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1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6个月内实施,支付后置换需6个月内完成[19]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在定期报告披露;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使用需披露基本和使用情况[19][20] 补充流动资金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1] 内部审计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1]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董意见及股东会审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由董事会决议[25][26]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收到报告应向监管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披露,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审计时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并随年报披露[32] 核查与配合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公司应配合其督导、核查及审计工作[3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施行,原制度废止[34]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
2025-07-29 18:44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应到9人实到7人[5] 项目协议 - 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就天津柳林项目签订配套工程协议,达港交所披露标准[5] - 配套工程协议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7] 制度建设 - 公司拟重构司库管理制度体系,新建修订多项制度[9] - 设立、修订五项制度议案获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9][10]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HK)订立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
格隆汇· 2025-07-29 18:37
公司业务动态 - 全资附属公司中水公司与柳林城更签订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 负责项目地块再生水配套设施建设 [1] - 协议配套费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319,445.37元 [1] - 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柳林城市更新一期项目68号地 具体位置为河西区大沽南路与长湖路交口东北侧 [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审议通过该委托协议事项 [1]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关连交易
2025-07-29 18:26
关联交易协议 - 2025年7月29日订立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柳岸璞园),配套费用(含税)1319445.37元[2][5][7] - 2024年9月26日订立再生水泵房、高压管道(吊装)工程建设协议(智汇中心大厦),建设费用(含税)1969179元[2][8][10] - 2024年12月24日订立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柳岸锦园),配套费用(含税)1844995.14元[2][8][13] - 2025年4月7日订立建筑主体外再生水水表(地表)安装协议,安装费用(含税)9923元[16] - 2025年4月7日订立建筑主体内再生水水表(户表)安装协议,安装费用(含税)549780元[20] 交易性质及比率 - 先前协议交易单独及合并适用百分比率低于0.1%,属全面豁免关连交易[4][23] - 该等协议交易合并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仅须申报及公告[4][23] 股权结构 - 天津城投持有天津市政投资100%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公司[21][28] - 天津市政投资持有公司约45.57%股权[28] 公司架构 - 中水公司为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柳林城更为天津城投间接全资附属公司[21][28] - 董事会由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7] 其他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8]
创业环保(60087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8:01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董[10] - 超募资金是实际募集净额超计划募集金额部分[4]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改变用途[6] -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专户管理[9]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4]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5]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可质押[15] - 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需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开披露[14]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按制度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否则经审议[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9] 资金临时补充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7]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7]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同披露[28] 项目变更与转让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及可行性等内容[24]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原因、已投资金额、项目完工程度及效益等内容[24] 其他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提前终止应在2周内签新协议[11] -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19] - 本制度是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 本制度施行后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废止[30]
创业环保(600874) - 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9 16:4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7人参加[1] 项目合作 - 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拟与关联方就天津柳林项目68号地签协议[1] 制度重构 - 公司拟系统性重构1 + N司库管理制度体系[5] - 新建《司库管理制度》,修订四项制度[5] -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01065) - 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
2025-07-03 18:47
业绩总结 - 2024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17元[7]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66,971,074.45元[11] 时间安排 - 2025年7月10日为A股股权登记日,7月11日为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7]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基金持股超1年暂免个税,1年以内暂不扣缴[15] -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16] - QFII、港股通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153元[16][17]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17元[17] 其他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7日股东会审议通过[8] - 控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14]
创业环保(600874) - 创业环保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2025-07-03 17:15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27日经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4] - 以总股本1,570,418,085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17元,共派266,971,074.45元[7] 股权登记与红利发放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0,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7/11[3][8] 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控股股东现金红利公司自行发放[9][10] 税收政策 - 不同持股期限及股东类型股息红利税负不同[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