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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0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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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2-19 20:51
会议信息 - 中国光大银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6]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亲自出席12名,委托出席2名[6] 议案表决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及2025年下半年模型参数优化更新的报告》等多项议案获全票通过[6][7][9] - 中国光大银行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论建议表决有效票12票,同意12票[9] - 与关联法人重大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有效票11票,同意11票[11]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修订稿)
2025-12-19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6月18日成立,1999年7月6日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2] - 201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股份信息 - 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90.85551061亿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百元[10] - 公司共计发行普通股59,085,551,061股,优先股65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12,678,735,500股,境内上市股份46,406,815,561股[11]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额不得超发行前净资产的50%[74] 股东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变更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1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延期需向监管报告[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成员不少于11人且不超过19人,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05] - 董事会至少每年度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8]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大关联交易须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1] 财务相关 -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44,145] - 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公布两次财务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布中期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公布年度报告[145,147]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147]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55] - 公司应聘用符合规定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报告,报酬由股东会决定[157] - 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制定信息披露制度,遵循真实性等原则规范披露信息[15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或分立,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6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64]
中国光大银行(06818) - 关於公司章程修订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2025-12-19 20:43
公司治理变更 - 2025年7月29日股东大会通过修订章程和不再设监事会决议[3] - 2025年12月16日章程修订获核准并生效,不再设监事会[3] - 吴俊豪等6人不再担任监事会职务[4] 人员结构 -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有3名执行董事[6] -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有5名非执行董事[6] - 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有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
光大银行:12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9 19:2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及2025年下半年模型参数优化更新的报告》在内的文件 [1] 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利息收入占比163.25%,非利息收入占比17.92%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103亿元 [1]
光大银行:拟同意新光大中心项目回表处置方案 项目余额38.24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20
关联交易与资产处置方案 - 光大银行发布公告,拟同意新光大中心项目回表处置方案 [1][3] - 该项目为资管新规前的理财存量资产,分别于2015年6月及2016年11月投放 [1][3] - 本次回表是为落实监管要求,不涉及新增授信,保持原有业务结构,融资利率执行原合同约定 [1][3] 项目具体信息 - 项目融资方为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 资金用于通州新光大中心项目建设 [1][3] - 增信方式主要包括土地及建筑物抵押、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抵押物评估价值约76亿元 [1][3] 项目财务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项目总余额为38.24亿元 [1][3] - 其中,一期项目余额为25亿元,二期项目余额为13.24亿元 [1][3] - 项目此前已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1][3]
光大银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 不再设立监事会
新浪财经· 2025-12-19 19:15
公司章程修订与治理结构变更 - 光大银行于2025年12月16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其《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准,批复文号为金复〔2025〕726号 [1][3] - 根据核准生效的新章程,光大银行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1][3] - 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3] 监事会人事变动 - 吴俊豪、乔志敏、陈青、尚文程、杨文化及卢健不再担任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职务 [1][4] - 上述人员确认与光大银行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该行股东 [1][4] - 光大银行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1][4]
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2025-12-19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6]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或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9,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9,10] - 年度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出[20] 股东会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召集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表决权股份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二个交易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一[13] 会议变更与取消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表决相关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或指定表决时间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指定地方[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4]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4]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等负责[34]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永久[38] - 股东索取会议记录复印件,公司收到合理费用后七日内送出[38] 股份与类别股东 - 内资股股东经批准可将股份转让给境外投资人并境外上市,无需类别股东会表决[41] - 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及受影响类别股东会议通过[41]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42] - 每间隔十二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的20%,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可行[44]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核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完成[44] 股东会授权与实施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项,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7]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存在未开会、未表决等情形不成立[48] - 股东会决议被宣告无效、撤销或确认不成立,公司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办理登记[49] 规则修改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1]
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稿)
2025-12-19 19:02
股份发行 - 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亿股[3] - 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90.85551061亿股,向发起人发行28亿股,约占4.74%[11] - 共计发行普通股590.85551061亿股和优先股65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126.787355亿股,约占21.46%[12]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境内上市股份股东持有普通股464.06815561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普通股126.787355亿股,境内发行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65000万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变更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20] 股份回购与注销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因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公司治理结构 - 本行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 - 2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30] -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30] 股东会议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1]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董事与高管 -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83] - 行长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27] 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141] - 公司每年以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向股东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43,144] 财务报告 - 公司一会计年度公布两次财务报告,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公布中期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公布年度报告[140,147]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或分立由董事会提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并办理审批手续,反对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购股[1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8]
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稿)
2025-12-19 19:02
董事会成员 - 董事会董事成员不少于11人,不超过19人,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 兼任行长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风险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4] 董事会秘书 - 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5] - 负责组织安排董事会与多方沟通[11] - 应在书面传签表决期限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统计并通报表决结果[30] - 应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整理好会议记录[31] - 督促落实董事会提案形成的决议或经股东会通过的事项,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36] 董事长与副董事长 -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行使主持会议等7项职权[4][10] - 至少每年与独立董事举行一次无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13]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代行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0][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13]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案人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递交提案及有关材料[14] - 公司应于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四日前、临时会议召开七日前书面通知董事并发出会议文件[16] 提案与决议 - 八类人士或机构可向董事会提出提案[16][17]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董事会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大关联交易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董事或其联系人与决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应回避,决议需无重大利害关系董事过半数同意,无重大利害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递交股东会审议[29] 其他 -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9] - 董事会每年对主要股东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并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规或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董事会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31]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需按规定公告[35]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董事出席、提案表决等内容[39]
光大银行(601818)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5-12-19 19:01
项目与交易金额 - 新光大中心项目抵押物评估约76亿元,余额38.24亿元[2][6][12] - 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关联交易38.24亿,超净资产0.5%[5] - 过去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未达特定标准[7] 子公司情况 - 华恒兴业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20.95亿,前三季营收1.34亿[9] - 华恒业截至2025年9月末总资产35.63亿,前三季营收0.22亿[9] 决策流程 - 2025年12月18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2025年12月19日董事会批准议案,11票同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