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6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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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2-20 18:49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73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彭武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 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彭武华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彭武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 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7 16:58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 | | | | 会议议程………………………………………………………………3 | | --- |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5 | | 2、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9 | |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28 | 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9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1、现场会议地 ...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份通行费收入和交通量数据公告
2024-12-12 17:22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70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份通行费收入和交通量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1 月份通行 费收入为 372,776,681.35 元,各路段情况如下: | 路段 | 通行费收入 | 交通量 | | --- | --- | --- | | | (元) | (折算数,台次) | | 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 | 167,983,933.40 | 2,835,600 | | 京港澳高速公路漯河至驻马店段 | 39,520,868.79 | 1,428,510 | | 郑栾高速公路郑州至尧山段 | 62,172,863.61 | 717,656 | | 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 | 44,148,714.85 | 883,584 | | 德上高速公路永城段 | 7,605,042.13 | 325,343 | | 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 | 51 ...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2-10 18: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开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相关文件后10日内书面反馈[6][7][8]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监事会同意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普通股股东[11] 持股比例要求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普通股每股表决权与应选人数相同[3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1] 其他规定 - 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应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配合[26]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2]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会议信息、出席情况、提案表决结果等内容[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30年[35]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7]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次日公告该决议[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8]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2]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10 18:49
科技创新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任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5]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书面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三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资料保存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2]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12-10 18: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7月获批发行2.8亿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47371832亿元人民币[9] - 公司普通股为22.47371832亿股[18]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7亿股,河南高速发展公司等认购情况及占比[17][18]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股限制[24] - 董监高任职期间等转让股份的限制[28] 股东权利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等情形股东的撤销权[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3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五年,党委委员9名,纪委委员5名[86]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125]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16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16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7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1] - 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9]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5] 人员任职 - 董事由董事会等提名,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4][148]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61]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等规定[198][199]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10 18:49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人员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经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书面同意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三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保存资料至少十年[14]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10 18:4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4]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及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提前通知义务[18] 审议事项 - 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其他管理 - 董事会定期评估成员独立性和履职情况[5] - 组织成员参加相关培训[10] - 委员连续三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会议相关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无表决权[2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21] - 通过的议案等书面报董事会[21] - 出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1]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10 18: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议事程序 第二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1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10 18:49
公司治理 - 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公司党委委员从11名修订为9名,纪委委员从7名修订为5名[5]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新增公路管理与养护等多项业务[1] 股份相关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2]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4] 董事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应建议撤换[8] - 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独立董事职务[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连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监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10]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9] 财务管理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造成损失相关人员担责[10]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提法定公积金[10]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10]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12]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2]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