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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由委员推举产生 [5] - 委员需熟悉国家法律和人事管理专业知识并具备公司经营管理经验 [6] - 委员需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并具备综合分析和独立工作能力 [6] 提名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8]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及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 - 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8] - 召集人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权 [9] - 委员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对提交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10] 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 - 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 [12] - 需与公司有关部门交流研究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求并形成书面材料 [13] - 可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并搜集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材料 [13] - 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方可作为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13] -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及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13]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 [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5]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并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16]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审阅材料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16]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 [17] 条例附则 - 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9] - 条例与现行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和公司章程为准 [19] - 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1]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总则与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完善治理结构而制定本条例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 人员组成与资格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1] - 委员需熟悉公司经营管理 具备综合分析能力 能处理复杂战略问题 [1] 任期与补选机制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2] -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由董事会补足人数 [2] 核心职责权限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融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 产权转让 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3] - 研究ESG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推进公司法治建设规划 [3]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 [3] 报告与提案机制 - 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 - 需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包括重大战略项目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价 [3] 召集人职责 - 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审定签署报告 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4] - 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权 [4] 委员义务 - 需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 保密商业秘密 对报告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 - 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4] 决策准备程序 - 相关部门需提供重大投融资项目意向 可行性报告 合作方资料等前期材料 [4] - 需提供协议合同章程洽谈资料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4] 会议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原因 [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表决可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 通讯表决等多种方式 [5] - 委员应亲自出席 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5] 列席与记录机制 - 战略投资处负责人可列席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5]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 [5] - 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 附则规定 - 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 条例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6] - 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6]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核心观点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 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升治理水平 并确保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 委员需熟悉法律法规及行业情况 具备诚信原则 沟通协调能力 专业知识及经验 [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由董事会补足 [7] 职责权限 - 负责统筹资本市场定位与投资者关系体系长远发展 制定与公司整体战略协同的管理规划 提升投资者价值认同 [9] - 向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划 审慎评估分红政策 股份回购 再融资等重大事项 平衡股东回报与长期发展需求 [9] - 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负责统筹协调具体事务 包括信息披露 改善投资者关系方法 回答咨询 组织沟通活动等 [10] - 召集人负责召集会议 审定签署报告 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1] - 委员需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披露商业秘密 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保密会议事项 [12]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由召集人或委托委员主持 [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4]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 通讯表决等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 [15]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不能出席时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 独立董事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 [15]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6]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议案及表决结果及时上报董事会 [17][18] 附则 - 条例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9] - 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1]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依据 - 建立健全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1] - 明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条例 [1] 委员会组成与成员资格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由委员推举产生 [5] - 委员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薪酬考核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经营管理、遵守诚信原则并具备综合分析和独立工作能力 [6]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执行考核 [9] - 制定审查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及支付追索安排等政策 [9] - 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子公司持股安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9]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9] 召集人与委员义务 - 召集人负责召集会议、签署报告、检查决议执行及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0] - 委员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保密商业秘密并对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 [11] - 委员需对会议事项保密且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1] 决议与考评程序 - 人力资源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公司资料 [12] - 考评程序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述职、委员会绩效评价及提出报酬数额与奖励方式 [13] - 讨论涉及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需回避 [14]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且可应董事长或召集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5] - 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理由 [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7]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18]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因故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并形成明确意见 [18]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且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9][20] 定义与附则 - 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21] - 本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22] - 本条例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3][24]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 [1] -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专门工作条例规范运作 [1]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主持日常工作并保管印章 [1] 董事任职资格与选举 - 存在八类情形不能担任董事,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刑事犯罪记录、破产企业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等 [2]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3] - 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包括维护股东利益、具备相应阅历经验、忠于职守、公道正派 [4] 董事长职权与义务 - 董事长行使十项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召集董事会、督促决议执行、审批投资合同、签署高管任免文件等 [5] - 董事长应承担六项义务,包括对董事会负责、遵守董事义务、承担越权赔偿责任、履行监管连带责任等 [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代行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6][7] 董事会核心职权 - 董事会行使十九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设置内部管理机构等 [8][10][11] - 重大决策需事先听取党组织意见,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 [8] 投资决策权限 - 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及12个月累计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 [9] - 净资产1.5%以下投资授权总经理决定,需向下次董事会报告 [9] - 委托理财可对投资范围额度期限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9]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计划外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5% [12]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12] - 未达标准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12] 对外担保决策权限 - 四类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担保额超净资产50%、担保额超总资产30%等情形 [12] - 其他对外担保均由董事会审议批准,需取得债务人资信状况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12] - 对外担保可要求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需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12] 会议召集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需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董事提议 [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1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9][20] 决议执行与记录保存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向董事长汇报 [22]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3] - 与会人员需对决议内容保密,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相关规定办理 [21][23]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21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3] - 股东会负责修改公司章程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4] -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情形包括: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3][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但其他法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代为行使[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需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予以配合[9][15]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会议20日前或临时会议15日前公告 通知内容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及网络投票方式等完整信息[10][11] 股东会提案与表决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2日内发布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0]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及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等[19] - 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22] 股东会召开与议事规则 - 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11][12] - 股东发言需会前登记 每人首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 第二次不超过3分钟 发言次序按持股多少排列[17]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 若其不能履职则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集的会议则由相应主体主持[16] - 股东会记录需记载会议议程、出席人员、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其表决权 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信息、表决指示及有效期限等要素[13][14]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其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回避程序包括会前披露关联关系及会上宣布回避等[20][21] - 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的表决需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20] - 股东若认为决议内容违法或程序违规 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实质的除外[25]
杭钢股份(600126.SH):上半年净亏损1.14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22 17:11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6.76亿元 同比下降11.5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亿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 [1]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绍勋主持[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且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资产重组与关联交易 - 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所持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97%股权及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2] - 交易对价以增发5亿元注册资本及部分现金方式支付 旨在优化资产结构并聚焦钢铁核心主业与数字经济产业[2] - 监事会认定交易定价以评估为基础 符合法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及免除非职工监事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3] - 计划在董事会中增设一名职工董事 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3] - 该议案已获监事会通过(3票同意0反对0弃权)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2 17:0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0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网络投票安排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全天 [1]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 9:30-11:30 13:00-15:00 [1]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时间为9:15-15:00 [1] - 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资者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2] 股权登记及参会资格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 [4]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出席会议 [4] - 公司聘请的律师也将参会 [5] 会议登记方式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和2025年9月8日上午 [5] - 代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 - 法人股东需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投票规则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1]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4] - 同一表决权通过不同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4]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2] 审议事项 - 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 - 本次股东大会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5-08-22 17:06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主营收入分别为90.19亿元、182.25亿元和235.90亿元[38] - 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01.41亿元,营业成本101.35亿元,利润总额 - 9072.80万元,净利润 - 6362.14万元[33] - 2024年度公司普业收入为235.90亿元,2025年1 - 6月为101.41亿元[135] - 2024年度公司普业总成本为237.08亿元,2025年1 - 6月为102.22亿元[135] -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954.85万元,2025年1 - 6月亏损8976.47万元[135] 用户数据 - 截至评估基准日,新世纪再生资源员工总人数为33人[31] 未来展望 - 资源循环公司拟以股权及现金为对价向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持有的再生资源97%的股权、再生科技100%的股权[10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已在华东、华北、东北和西南地区布局16个废钢加工基地,在山西布局2个煤焦加工基地[38] - 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97%股权[40] 财务数据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27,809,693.87元[5][17] - 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口径资产总计25.27亿元,负债合计23.61亿元,股东权益1.59亿元[33] - 2025年6月30日新世纪再生资源流动资产为26.28亿元,非流动资产为4.27亿元[31] - 2025年6月30日新世纪再生资源负债总计为29.0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4亿元[31] - 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流动资产23.43亿元,非流动资产1.84亿元[41] - 评估基准日,公司流动负债23.53亿元,非流动负债0.14亿元[41] - 长期股权投资共5项,账面价值合计140,119,144.57元[44] - 设备类固定资产共21项,其中机器设备17项,车辆4辆[45] -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1项外购的商贸管控ERP系统,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为1项商标[45] - 资产基础法评估中资产账面价值25.27亿元,评估价值25.96亿元,增值率2.71%[85] - 资产基础法评估中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59亿元,评估价值2.28亿元,增值率43.06%[85] - 市场法评估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15亿元,与账面相比增值5613.02万元,增值率35.25%[87] - 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相差1243.97万元,差异率5.78%[8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4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1.02亿元[12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67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8.58亿元[12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8.22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7.70亿元[125] - 2025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94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4.90亿元[12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51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5.84亿元[12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0.95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8.15亿元[12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28.79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2.22亿元[12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0.22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0.14亿元[12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29.01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2.37亿元[128] - 2025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54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2.94亿元[128] - 公司期末流动资产合计23.43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29%[130] - 公司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84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6.3%[130] - 公司期末资产总计25.27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27%[130] - 公司期末流动负债合计23.53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36.2%[133] - 公司期末非流动负债合计0.14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132.7%[133] - 公司期末负债合计23.68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36.5%[133]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59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约38%[133]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0.94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约3.5%[130]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为8.46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约25.7%[130] - 公司期末存货为4.21亿元,较上年年末下降约14.6%[130] 法律相关 -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项共计54,597.38平方米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19] - 新世纪再生资源应收师宗县沃莱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4,162,460.84元,应付11,231,756.69元[20] - 法院判决师宗县沃莱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支付新世纪再生资源货款26,482,658.21元及逾期利息[20][21] - 公司尚欠原告货款10383510元及自2024年9月3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22] -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被冻结银行存款1260万元,账列预计负债科目金额814万元[22] 公司结构 - 杭钢股份注册资本为337718.9083万元[27] - 新世纪再生资源注册资本为125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500万元[28] - 新世纪再生资源成立时初始注册资本5000万元,杭钢股份持股87% [28] - 2011年9月新世纪再生资源增资7500万元,杭钢股份持股仍为87% [29] - 2016年1月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将10%股权转让给杭钢股份,杭钢股份持股变为97% [30] - 公司拥有对外投资6家,含4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参股子公司[37]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7.00%股权,富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元众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诸暨市联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各持有1.00%股权[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