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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6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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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600177)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9-02 16:16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8月30日[3] - 实施期限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3] -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至96,000万元[3]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 - 拟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价格不超8元/股[4] -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12个月[4] 回购进度 - 截至2025年8月31日,暂未实施股份回购[6] -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占比0%[3] -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3]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至0元/股[3]
雅戈尔(600177) -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9-02 16:15
公司决策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议案[2] 股东持股 - 2025年8月29日宁波雅戈尔控股持股1,798,681,413股,比例38.90%[2][4] - 昆仑信托·添盈投资一号持股434,409,601股,比例9.40%[2][4] - 中国证券金融持股251,131,792股,比例5.43%[2][4] - 李如成持股130,436,328股,比例2.82%[2][4]
雅戈尔: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格隆汇· 2025-09-02 16:10
股份回购状态 -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1]
雅戈尔2025上半年营收同比降10.5%,时尚板块营收增长但净利润下滑
经济观察网· 2025-09-02 15:3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51.11亿元同比下降10.5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5亿元同比下降8.04%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94亿元同比下降19.94%且近三期半年报持续下降 [1] 业务板块表现 - 地产板块无新推项目 尾盘预售及结转营收与净利润同比下滑 [1] - 投资业务净利润13.9亿元同比增长1.6%表现平稳 [1] - 时尚板块营收36.84亿元因并表BONPOINT品牌同比增长7.82% [1] - 时尚板块净利润受成本费用增加影响同比下降39.28% [1]
雅戈尔9月1日现1笔大宗交易 总成交金额218.4万元 溢价率为-1.22%
新浪财经· 2025-09-01 18:32
股价表现 - 9月1日收盘价7.37元,单日下跌1.60% [1] - 近5个交易日累计下跌3.03% [1] - 主力资金近5日净流出3164.49万元 [1] 大宗交易 - 当日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量30万股,成交额218.4万元 [1] - 成交价7.28元较收盘价折价1.22% [1] - 买卖方营业部均为光大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 [1] - 近3个月累计发生6笔大宗交易,总成交额3926.4万元 [1]
雅戈尔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30万股,成交额218.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01 17:47
交易数据 - 雅戈尔证券代码600177于2025年9月1日成交价为7.28元 [1] - 当日成交金额218.4万元 对应成交量30万股 [1] - 买入和卖出营业部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 [1]
雅戈尔(600177.SH)上半年净利润17.15亿元,同比下降8.04%
格隆汇APP· 2025-08-31 00:46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51.11亿元,同比下降10.5%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15亿元,同比下降8.04%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 [1]
雅戈尔:8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30 02:36
公司会议与财务报告 - 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雅戈尔办公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收入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房地产开发收入占比52.66% [1] - 品牌服装业务收入占比41.47% [1] - 纺织业务收入占比7.67% [1] - 投资板块收入占比0.26% [1] - 分部间抵销占比-2.06% [1] 行业动态 - 近120个品牌、1600辆车参与下半年国内首个A级车展 [1] - 新能源"第三极"将改写车市格局 [1]
雅戈尔: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21
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能力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舆情涵盖媒体负面报道 社会不良传言 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重大事件信息 [2] 舆情分类标准 -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 导致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 [2]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2] 组织管理体系 - 舆情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 必要时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应急小组 [3] - 董事会及应急小组负责决策部署 决定信息发布 协调对外宣传 沟通监管部门 [3] - 证券部协同公共关系部负责采集分析舆情信息 跟踪股价变动 上报董事会秘书 [3] -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舆情采集 及时通报经营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 应对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对舆情敏感度 实时关注各渠道信息 及时制定方案 [4] - 协调宣传原则:保证对外宣传一致性 真诚沟通媒体 避免信息不透明引发猜测 [4] - 主动承担原则:主动核查信息 联合各部门系统运作配合管理 [5] - 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中立调查处理 确保公正对待各方 [5] 报告流程机制 - 知悉舆情后需立即汇总并向证券部 公共关系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 [5] - 董事会秘书进行初步判断 一般舆情由证券部协同处理 重大风险需立即报告董事会及监管部门 [5]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 - 迅速调查事件真相 掌握传播范围 拟定应对方案 [5] - 及时与媒体沟通防止事态发酵 [5] - 加强投资者沟通 保证热线及互动平台畅通 及时发声疏导化解误读 [5] - 通过官网 公众号澄清 必要时发布公告及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5] - 加强危机恢复管理 总结经验完善流程 [5] 责任追究规定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受内部处罚 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6] - 外部机构或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 [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雅戈尔: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21
总则 - 内部审计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降低经营风险 增加企业价值 明确职能职责 依据包括《会计法》《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业务活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1] - 内部审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 廉洁奉公 保守秘密的基本原则[1]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 被审计对象涵盖公司各内部机构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重大参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需配合审计工作[2] - 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检查监督财务信息真实性 完整性及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 向董事会负责并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2] -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 不隶属于财务部门 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及一名负责人[2]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实事求是 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 拥有审计 会计 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 深入一线保证审计质量[2] - 审计部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保证[3]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 审计部职责包括监督董事会制度执行 审计会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 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提示财务经营管理风险[3] - 审计部需进行专项调查 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问题 年度提交工作报告[4] - 审计内容涵盖所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 重点检查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对外投资 关联交易等事项[4] - 审计部每半年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 出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时需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5] 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力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能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计划 预算 报表等文件资料[5] - 审计部有权查阅财务决算 账册 凭证 合同等经营资料 要求相关人员解释问题 并进行延伸调查索取证明材料[5] - 对严重违反法规或公司规定的行为 经批准可临时制止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出处理建议[6] - 对阻挠审计工作的行为可采取必要措施并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严重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部根据董事会部署制定审计项目计划 组成审计组 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6] - 审计人员通过财务收支审计 营销机构审计 物资采购审计等方法履行监督职能 核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取证[7] -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提供报告 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3-10日内反馈 审计部出具评价意见书或处理决定[7]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 可靠性 工作底稿清晰记录证据信息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5年[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并尽快修订报董事会[8][9] -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