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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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新材(600361) -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5-06-25 16:30
投资与转让 - 2025年3月18日公司用1亿元自有资金认购源峰裕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D期[2] - 拟将基金份额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创新板材[2] - 2025年6月24日公司与创新板材签署转让协议[3] 数据相关 - 2025年6月23日基金单位净值1.3696元[3] - 转让份额74532309.76,价款102079451.45元[3] 其他 - 本次交易在公司经营层审批权限内,对公司无重大影响[4][5]
创新新材: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38
回购股份计划 -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回购价格不超过5.71元/股,回购资金规模为1亿至2亿元人民币,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最终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2] - 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可为本次回购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3] 贷款承诺函详情 - 中信银行提供的回购专项贷款利率下限下调至1.8%,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 - 该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实施结果为准 [3]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3月7日、3月25日和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文件 [3] -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就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创新新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15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3日在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崔立新线上出席,会议由董事兼总经理王伟主持 [3][4] - 股东大会通知已提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3] - 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同步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9:15至15:00 [4] 出席人员构成与资格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网络投票股东717人,合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8,291,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2% [4] - 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显著,717名中小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代表435,885,414股,占比10.6121%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验证 [4][5] 议案表决结果 - 核心议案以99.9107%同意率高票通过,反对票占比0.0773%,弃权票占比0.0120% [6]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显示99.4558%支持率,反对票占比0.4718%,弃权票占比0.0724% [7] - 表决程序经律师见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5][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全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董事会资格有效 [7] - 表决程序及结果经金杜律师事务所确认合法有效,相关法律意见书将随会议文件一并公告 [2][7]
创新新材: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15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3日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由董事王伟主持 董事长崔立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票数2,655,919,289股 占比99.9107% [3] - 反对票数2,056,760股 占比0.0773% 弃权票数315,200股 占比0.0120% [3] 法律意见 - 律师孙及、王浩霖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3][4]
创新新材(600361) -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5-06-13 18:18
股份回购 - 2025年3月通过回购股份预案,期限12个月,价格不超5.71元/股,资金1 - 2亿元[3] 贷款情况 - 2025年4月和6月收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贷款承诺函》,额度不超1.80亿元[3][5] - 贷款期限3年,利率1.8% - 2.25%,用途仅限回购股票[6][7] - 本次将回购专项贷款利率下限下调至1.8% [7]
创新新材(60036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13 18:15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4][5] - 2025年5月28日在指定媒体刊登股东大会通知[5] - 现场会议于14:00召开,董事长线上出席,总经理王伟主持[6]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至15:00[6]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222,405,835股,占比54.1069%[7]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717名,代表股份435,885,414股,占比10.6121%[7] - 出席股东共722人,代表股份2,658,291,249股,占比64.7189%[8] 议案表决 -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2,655,919,289股,占比99.9107%[12] - 反对2,056,760股,占比0.0773%[12] - 弃权315,200股,占比0.0120%[12] 会议合规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规定[14] - 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14] - 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13][14] 其他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15]
创新新材(60036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3 18: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3日在山东邹平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722人,所持表决权股份占64.7189%[2] - 公司在任董监高全部出席会议[3][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融和中票的议案》高票通过[6] - A股表决同意比例99.9107%[7]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6]
创新新材(60036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6-09 20:16
担保情况 - 为子公司创新精密提供0.9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合同担保金额0.132亿美元[2][4]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21.83亿元,占净资产112.95%[2][4][14]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32.90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20.00亿元[2][4][14] -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总额均不超170.48亿元[5][6] 子公司数据 - 创新精密注册资本60000万元[7] - 2024.12.31资产40.42亿、负债24.42亿等多指标数据[12] - 2025.03.31资产42.46亿、负债25.15亿等多指标数据[12] 其他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二年[11] - 本次担保提效且风险可控,不影响业绩[13]
创新新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37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创新新材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实现2024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补偿351,363,722股股份,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1] - 补偿股份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至注销完成期间不享有股利分配权,因此2024年度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1] - 差异化分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确保合规性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756,072,1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8元(含税),合计派发303,490,630.77元 [2] - 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调整分配总额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2] 除权除息计算及影响 - 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756,072,163股,总股本为4,107,435,885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0739元/股 [3] - 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以2025年5月21日收盘价3.92元计算,参考价为3.8461元/股 [3]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差异仅为0.18%,影响较小 [5]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一致 [5] - 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
创新新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1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3,490,630.77元(含税)[2] -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转增股本[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中,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739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739)[3] 股权登记与实施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2,除权(息)日为2025/6/13[1][4] - 现金红利发放方式:除公司自行发放的股东外,其他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股份(351,363,72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2][4] 股东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适用差别化税率:1个月内20%,1-12个月10%,超过1年免税[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07272元[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纳税,每股派发0.0808元(含税)[6] 重大资产重组补偿 - 因2024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补偿351,363,722股股份,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2] - 补偿股份不享有股利分配权,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