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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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60036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9:02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各一名,副总裁等若干[4] - 总裁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兼任总裁或高管的董事不多于全体董事1/2[4] 总裁相关规定 - 董事会10日内批复总裁辞职报告[4] - 代职超30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7] - 重大事件总裁当天向董事会报告[10] 总裁办公会 - 总裁视需要决定召开,证券部提前1日发通知及材料[16][17] - 证券部负责议题收集传递、材料准备等[18] - 会议纪要及决议由总裁签发执行[18] - 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其他 - 工作细则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或修订[20][21]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起施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1] - 细则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2]
联创光电(60036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投资形式与决策机构 - 公司对外投资有新设立企业股权投资等8种形式[3] -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及总裁办公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预审[6] 审议标准与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裁办公会审批[11] 项目流程与材料 - 投资运营部收集分析项目信息,填制《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表》纳入项目信息库[13] - 符合要求的意向项目形成初步分析报告,填制《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13] - 《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等经审批立项,组建项目组[13] - 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涉及资产估值需中介审计评估[14] - 对外投资方案原则上应包含投资项目简介等内容[15] 资金与采购 - 非一次性资金投入项目,责任单位需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经总裁办公会审议[19] - 重大设备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采购等须按规定执行[20] 验收与管理 - 项目实施完成后,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验收,责任单位整理归档资料[21]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完成前期工作并形成相关材料[24] - 控股子公司上报审批项目需提交对外投资方案等材料[24] - 公司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对控股子公司报送项目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25] - 控股子公司上报项目经初审后按决策程序和权限审批[25] - 参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相关要求报送公司,公司提出表决意见[26] 其他规定 - 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管理可另行制定制度,审批权限由董事会授权[26]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需按合并口径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28] - 投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对投资项目资料严格保密[28] - 公司依据参与人员在对外投资的表现和效益进行奖惩[28] - 违反对外投资办法,公司责令整改,严重的追究责任[28] - 各控股子公司可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0]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31] - 对外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包括决策审批、前期论证、执行等阶段[33] - 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需填写投资额预估、投资效益预估等[35]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记录资金支付、使用等情况[38] - 本办法由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32]
联创光电(60036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2025年12月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管理[1]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检查评估[3] - 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制度建立与执行,可责令整改[3] -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控体系制度建立和执行[3] 内部控制内容 - 内部控制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活动、信息沟通、审计监督及披露[5] - 公司建立科学职责分工和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权力[7] -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采用定性定量结合方法分析风险[12] - 控制活动包括部门设置等,采取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措施[14] - 公司应制定投资、绩效、招标等管理制度[16] - 公司应建立内部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促进信息沟通[19] - 公司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集成与共享并加强信息系统控制[20]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披露[21] 审计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22] - 审计监察部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22]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管理[22]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至少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查,必要时专项检查[24] - 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实评价意见或单独审计报告[24] 考核与惩处 -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违规责任人将被查处[24]
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委员会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7] - 每年公司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会议通知定期会议至少提前3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日发出[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留 - 所有资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至少保留10年[11]
联创光电(60036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公司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公司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4]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相关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相关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关联投资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立公司,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人对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7] 关联交易计算及期限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8]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8]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8种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19][20] 关联交易程序 - 关联交易经总裁批准,超权限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22]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特别决议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关联交易定价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6]
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13]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转让股票[15] 信息申报与通知 - 在5个时点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7] - 买卖股份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7] 报告与公告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1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持股变动义务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9] - 与一致行动人持股达5%后,每增减1%需次日通知并公告[1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给公司造成损失受监管处罚和公司处分[21] - 违规买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21]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3]
联创光电(60036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审批标准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向董事会及内审负责人报告[22] 业务原则与操作 - 开展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5]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年度累计外币金额不超批准额度[7] - 可对未来12个月业务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期限不超12个月[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方案及签署合同,财务部负责人运作和管理业务[13] - 财务部经办,业务部门预测,审计监察部监督审计[14]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9] - 原始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至少10年[24] - 公司及子公司按制度执行审批、管理等事项[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9]
联创光电(6003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资金到账与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后需会计师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实物资产需评估转移所有权[6][7]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协议终止与处理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检查与项目论证 - 公司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8]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超10%,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监督检查 - 公司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6] - 保荐人或顾问每年对募集资金出具核查报告[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12月15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1]
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提前3日、临时提前1日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资料 - 所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留至少十年[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等[7] - 下列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披露财务信息等[8] 审计监察部 -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5]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16] -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5 18:16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1日发出[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资料与细则 - 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留至少10年[12]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2025年12月15日发布生效[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