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嵘控股(6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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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4 16:43
事件概述 -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华嵘,600421)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全部股份被司法划转给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 本次司法划转股份数量为16,234,2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30%[2] - 划转完成后,武汉新一代科技持股比例由8.30%降至0%,吉林九台农商行持股比例增至8.30%[2][16] 司法划转基本情况 - 划转依据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吉01执119号之五)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吉01执119号之十)[2][10][14] - 划转股份作价84,465,236.56元,用于抵偿债务[2] -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2月3日办理完毕[3] 权益变动方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股份接收方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九台农商行未持有公司股份[13]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九台农商行持有公司16,234,26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8.30%[14][1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变动外,吉林九台农商行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11]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4] -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划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4]
*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台农商行)
2025-12-03 18:18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九台农商行)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华嵘 股票代码:6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 504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执行裁定)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 2 | | | | |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
*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25-12-03 16:15
关键股份变动 - 2025年12月2日新一代科技16234261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划转至吉林九台农商行[2][5] - 划转股份作价84465236.56元抵偿债务[2] - 划转后新一代科技持股由8.30%减至0%[4] 影响说明 - 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6] - 划转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6]
*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12-02 18:30
股份情况 - 新一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6,234,261股,占总股本比例8.30%[1] - 2025年12月1日解除质押16,234,261股,占其所持股份100%,占总股本8.30%[1] - 新一代科技剩余被质押数量为0[1] 司法相关 - 解除质押后16,234,261股被司法标记冻结,执行人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 - 截至2025年12月1日,16,234,261股司法拍卖股份未完成过户登记[3] - 股份被司法拍卖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日常经营[3]
*ST华嵘新设子公司,含多项AI相关业务
新浪财经· 2025-12-01 09:45
公司动态 - 宜昌华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1] - 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涉及人工智能领域 具体包括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以及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等 [1] - 该公司由*ST华嵘全资持股 [1] 业务布局 - *ST华嵘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 正式进入人工智能基础技术与平台开发业务领域 [1] - 新公司的业务定位覆盖人工智能产业链的基础设施与软件层 包括数据平台、资源平台及底层算法软件开发 [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7 10:49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所有议案均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2][3][6] - 核心举措为拟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治理效能 [3][49][50] - 此次撤销监事会及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定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 [4][34][50] 相关制度修订与制定 - 为配合治理结构调整,公司计划修订多项核心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5][9][13][17][21][27][30] - 同时,公司新制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4] - 所有上述制度修订与制定的议案均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12][16][20][23][26][29][32]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15:00在武汉市洪山区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4][39] - 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的9:15至15:00 [39] - 会议将审议包括撤销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9]
*ST华嵘: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18:05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等文件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恺德中心3号楼1101的会议室举行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模具业务,占比52.17% [1] - 钢筋桁架生产线业务为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34.42% [1] - 模台业务收入占比7.31%,其他业务占比6.01%,技术服务收入占比0.08%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5亿元 [1]
*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7:46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 ...
*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7:46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 责制订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ST华嵘(600421) - 华嵘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7:4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董事会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任职与解聘 - 担任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11]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5] 职责与履职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9]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10] 特殊情况 - 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通过后原细则失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