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6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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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19 17:5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21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现场会议7月19日14时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0名,持股0股[6] - 网络投票7月19日进行,14名股东参与,持股197,746,972股,占总股本45.8460%[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197,721,672股,占99.9872%[1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同意327,900股,占92.8369%[11]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9 17:5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4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97,746,972股,占比45.8460%[4] - 7名董事出席6人,5名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6][7] 议案表决情况 - 选举董事议案,A股同意票197,721,672,比例99.9872%[8] - 202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议案,A股同意票327,900,比例92.8369%[8] 关联股东情况 - 三个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97,393,772股,占比45.76%[9] 会议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2024年7月19日在南京公司大楼召开[5] - 见证律所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为刘小吾、杨菲[10] - 律师见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0]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16 17:23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6004 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7/23 | - | 2024/7/24 | 2024/7/24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3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 ...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07-12 15:32
关联交易 -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0867万元,预算不超42500万元[11]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拟定不超30000万元[11]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本年预算10000万元,上年金额5480万元,上年预算15500万元[12]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年预算20000万元,上年金额5387万元,上年预算27000万元[12] 财务合作 - 拟在财务公司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0亿元[11] - 财务公司提供不低于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1] - 公司与财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规定下限及一般商业银行同类利率[15] - 公司与财务公司贷款利率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同类利率[15] - 公司与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费用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15] 股东大会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19日下午2点召开[1] - 有2项议案和2项表决内容,第二项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1]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21]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7-11 20:08
会议信息 - 公司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6名董事参会,陈甦平因退休未参加[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三项议案,均6票赞成[3][4][6] 法定代表人 - 董事会决定由总经理文树梁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6票赞成[7]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1 20:0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36个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候选人不得任职[7] - 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间的候选人不得任职[7] - 近36个月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候选人不得任职[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8]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年报相关 - 年度报告编制期要与管理层沟通、考察并书面记录[31] - 两名或以上认为资料问题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对年报异议经全体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3]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规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1 20:08
计划流程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多环节审议通过后生效[2] - 董事会指导工作小组办理相关事宜[5]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征集委托投票权[7] - 监事会监督计划实施并核实名单[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计划并领导工作[8] - 工作小组负责拟订绩效评价办法等[8]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11] - 计划需国资管理部门审核,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17] -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15] 限售规定 - 限制性股票登记满24个月后进入解除限售期[17] 终止情形 - 财务或内控报告被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终止计划[19] - 上市后36个月内未按规定分配利润,终止计划[19] 激励对象变动处理 - 职务变更为特定高管,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22] - 因免职等离职,已达条件部分半年内解除限售[22] - 因个人原因辞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孰低值回购[25] - 违法违纪,返还收益,未解除限售股票按孰低值回购[25] 其他 - 回购注销在激励对象不符条件6个月内完成[25] - 规则以法律规定为准,由公司解释[29] - 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9]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2024-07-11 20:08
委员会组成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是独立董事[9][24][41][64]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9][24][65] 委员会产生 - 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9][24][41][64] 会议规定 - 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7][51][74] - 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33][52][7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应对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同年度报告一起披露[46]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56] -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56] - 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56] 薪酬相关 - 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6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68] 其他 - 证券投资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65] - 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1][65]
航天晨光(60050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9:1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500万元到-13500万元[4][6]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14000万元[4][7] - 2023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360.53万元[9] - 2023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为1252.85万元[9] - 2023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03元[9] 业绩预告说明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5] -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8] -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核算,无重大不确定因素[12] - 预告数据以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13] 业绩变动原因 - 核工和后勤装备项目推迟及压力容器交付量减少致营收减少、净利润为负[10][11]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2024-07-09 19:12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元,总额25,897,116元[3] - A股每股红利调为0.06004元,总额调为25,896,969.14元[2][6] - 以431,328,600股为基数派现[6] 股本变动 - 总股本由431,618,600股减至431,328,600股[5] - 回购注销29万股限制性股票[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