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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6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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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董事长任职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长,违规选举无效,任职出现情形应解除职务[4] 董事长职责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职有相应替代办法[3]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7]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主要责任人,应与董秘签书面意见[8]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未达标准,由董事长或高管审查决定[7] - 低于董事会标准的对外投资,总经理办公会报董事长决定[8] 其他要求 - 管理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报告工作[7] - 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需公开原因[9]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原则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5] 负责部门 - 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资料等并上报董事会[3] 责任情形 - 七种情形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 责任程序与形式 - 责任追究程序包括受理举报等[8] - 责任承担形式有责令检讨等[9] 处理情形 - 六种情形应从严处理[10]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10] 考核纳入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1]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审计部门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部对公司业务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 审计部总监负责日常内审管理,提交年度和工作报告[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审工作报告[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多项职责[7]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10] -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3] 审计权限与要求 - 审计部有权审计所有内容,接触相关记录、人员和活动[12] - 董事会授予审计机构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权限[12] 审计计划与执行 - 审计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计划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审定后执行[15] 被审计单位配合要求 - 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3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6][17][19] 审计后续检查 - 审计部应在被审计单位整改后3个月内进行后续检查[20]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5] 奖惩措施 - 内部审计人员表现优异可获表彰或奖励,违规将受处罚[27][2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审计委员会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38]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并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1] 管理原则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4][7]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5] 会议安排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3]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3][14]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7]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1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18] - 具备条件可对调研过程录音录像[18] 信息管理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18] - 发现研究报告等文件错误应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信息应报告公告[18]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采访参照规定执行[18]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投资分类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2]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4]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有六项,含资产总额占比等[6] - 股东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有六项,含资产总额占比等[7] - 低于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报董事长决定,超董事长权限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6] 投资程序 - 短期投资程序含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等步骤[13] - 长期投资程序含确定投资目的等步骤[14] 管理规定 - 投资操作人员月底交单据,财务部登记入账并处理[18] - 建立严格证券保管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投资与财务人员分离[19] - 长期投资项目批准后不得随意增资,确需增资须重报意向书和可研报告[24]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发展部每季度汇报情况[16] - 投资预算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16]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22]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2] 财务审计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4] - 审计部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5]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7]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及召集人经提名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建议董事长兼任[4][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召集人可连选连任[4] 主要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并提建议,监督实施[6][7] 会议规则 - 有关部门上报方案,委员会开会讨论形成决议[9] -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2] 生效及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3]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8] - 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8]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审议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4] 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4] -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 公司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相关内容[12] 协议相关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5]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至迟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20]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16]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经股东会审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除外[18]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内容,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19][20][24] 资金监管与核查 - 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高管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等将追究责任[2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相关业务往来对象[2] 反贿赂规定 - 禁止员工和相关人员进行及接受商业贿赂[3] - 商业贿赂包括多种不正当竞争形式[5][6] 组织架构 - 董事会领导,组建领导小组监督[8] - 纪检监察部是常设机构,负责多项工作[9] - 子公司和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9] 处理措施及申诉 - 可多种方式降低贿赂可能性[11] - 处理对象有异议可2个工作日内申诉[15] 举报相关 - 保护举报人,禁止打击报复[17][18] - 鼓励举报,可设举报奖励金[18] - 实名举报无论是否立案都应反馈结果[22] 违规处理 - 发生案件应采取补救措施[20] - 主动交代可减轻处理,强迫唆使加重处理[20] - 严重时撤销职务或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移送政府或司法机关[20] 整改工作 - 纪检监察部督促跟进整改[20] - 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20] 其他 - 纪检监察部聘请外部专家需向领导小组申请[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4]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方案与构成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6] - 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50%[7] -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按月度发放[8] 绩效评价与管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可委托第三方开展[10] - 公司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重新考核并追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部分[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收入并追回已支付部分[11]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并披露[1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