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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1 02:4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3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 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候 选人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地将其有权处分的合 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 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 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以赠与方和受赠方的自愿、无偿为原 则。 第五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 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合法的 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 量力而行原则:对外捐赠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 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捐赠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时,除特殊情 况外,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第七条 诚实守信原则:严禁虚假宣传和轻率许诺。按照本制度向社会公众 或者受赠方承诺的捐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 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 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 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 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 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 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3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即 6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 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事的权利。 第六条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全部由股东会选举产 生。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办函[1997]346 号"文、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体改[1997]077 号" 文批准,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揭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231131526C。 第三条 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股,于 2001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Kangmei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揭神路东侧,邮政编码 51530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2025 年 12 月 | | | 第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 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 属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 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该子公司应按公司对外担保相 关规定的程序申办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
康美药业(600518)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6:3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项 下的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第一时间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出现虚假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及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