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汇通能源(600605)
icon
搜索文档
汇通能源(6006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20:11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7][9] 审批标准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批[12]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项目流程 - 投资项目初步意向可由股东、董事等提出,相关部门出具草案和建议书[17] - 项目初审由总经理等讨论分析,评估合法性及可行性[17] - 立项前以财务部为主考察调研,编制方案并按需出具报告[17] - 投资项目审定需将材料提交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8] 实施与管理 - 公司总经理与联席总经理主持对外投资实施,指定部门负责管理[20]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或收回长期投资,处置程序和权限与实施相同[24][25] - 总经理及联席总经理负责长期投资处置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5] - 公司向被投资单位委派人员参与并监督运营决策[27] 财务相关 - 财务部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9] - 长期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29] -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送报表[29] - 对外投资资产需定期盘点核对确保账实一致[31] 信息管理 -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信息享有知情权[33] - 被投资单位重大事项需向公司相关人员报告[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7]
汇通能源(6006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20:11
募集资金协议与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等[6] - 银行3次未配合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集资金使用与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1] - 支付薪酬等自筹资金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资金期限规定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募集资金用途与审议 - 募集资金应存于专户,超募资金也专户管理[6] -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9] - 改变用途等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0][11] - 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等需多环节审议[15] 项目情况处理 - 项目搁置超一年等需重新论证[17] - 项目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取消原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多环节审议[18] 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1] 资金监督检查 - 财务设台账,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3] - 保荐人等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4]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等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其他规定 - 经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5]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29][30]
汇通能源(600605)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5 20:11
关联资金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防非经营性占用[2] - 经营性资金往来需审批披露,明确结算期限[6]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拆借资金[7] 关联交易要求 - 开展关联交易要守法、审批并披露[9] 责任追究 - 关联方占用致损,董事会追责[13] - 子公司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和法律追究[13]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7][18]
汇通能源(6006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20:11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范围[6] 管理责任与流程 - 董事会应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 知悉内幕信息应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9]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发生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备案[11] 信息管理要求 -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汇总[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3]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4] -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14] - 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4] 违规处理 - 股东等无合理理由要求未公开信息应拒绝[14]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处罚或追责[15] - 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5]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结果[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汇通能源(600605) - 董事任职津贴管理制度
2025-08-25 20:11
董事津贴 - 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6万,非独立董事每年5万[4] - 津贴为税前,统一代扣代缴个税[5] - 董事会可根据情况调整津贴标准,超50%需股东会批准[7][8] 津贴计算 - 15日前任职当月起算,15日后次月起算[5] - 辞职或离任按实际工作时间算,超半月按一月算[5] 其他规定 - 任职出现7种情况之一停发津贴[7] - 董事会可为董事买履职保障保险[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1][12]
汇通能源(6006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含二名独立董事[4][5] - 战略等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提名等含二名独立董事[4][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12] - 部分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2] - 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二日,紧急情况可立即召开[13]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除外[19] 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汇通能源(6006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20:1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
汇通能源(60060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5 20:11
董秘设置与资格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3] - 董秘需有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及资格证书[8] - 七种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董秘[9] 董秘职责与履职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多项职责[11] - 聘任董秘同时应聘任证代协助履职[17] 聘任与解聘 - 聘任董秘和证代后需向交易所报送四类材料[17] - 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秘[19] 空缺处理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汇通能源(6006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1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不定期召开,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可通讯表决[12] 职责与生效时间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等并提建议[6] - 细则2025年8月22日生效[18][19]
汇通能源(6006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08-25 20: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与管理工作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信息披露与会议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9]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投资者权益与诉求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活动[12] - 投资者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配合[12]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2] 制度相关 - 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