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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6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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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2 19:56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3] - 审计公司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财务状况 - 公司资产价值20亿[14] -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0%,负债权益比为100%[14] - 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5450.0000万元[19] 业务与战略 - 公司核心业务涵盖财务、投资、销售等多个领域[14] - 公司财务战略规划包括投资、融资、利润分配战略等[14]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02 19:54
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原则执行[9] - 公司按不同情形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10]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0]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2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23]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9]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金额,已履行披露和决策程序的不再累计[16]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8] 特定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可合理预计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21] 关联投资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及关联人对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8] 披露特殊情况 - 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况,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28] - 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公司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29] 责任追究 - 公司相关人员失职或违规致公司受损,将视情节处分,重大损失可要求赔偿[31]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致公司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2]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2] 制度相关 - 制度明确公司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定义[34]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2 19:54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缺陷[17][18]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重要缺陷定量标准[15][16]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4] 其他 - 董事长为叶茂菁,已获董事会授权[19]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颜晓斐)
2024-04-02 19:5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1次年股东大会、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报,与中小股东交流,现场工作4.5天[5] 关联交易 - 2023年6月5日审议通过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6] 其他情况 -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发生被收购情况[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8]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02 19:54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6] - 选举时股东表决权数计算方式[9] 监事选举 - 监事会等可提名监事候选人[6] - 选举时股东表决权数计算方式[9] 当选规则 - 当选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3] - 当选不足规定人数需再次选举[13] - 超半数候选人多按得票排序当选[14]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4-02 19:5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市天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 策。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姜立军)
2024-04-02 19:54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未持股,不在大股东单位任职[1] - 2023年1 - 6月董事会开4次会,独董全出席[4] - 2023年1 - 6月提名委员会开1次会,独董出席[4] 业务动态 - 2023年6月拟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7]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8]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8]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02 19:54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4-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811,796.65 元,母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94,116,918.5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 ...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2024-04-02 19:54
决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议案[1] - 会议6票同意通过议案,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1]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1] 津贴调整 - 独立董事津贴拟从65,000元/年/人调至100,000元/年/人[2] - 调整方案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2]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02 19:54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六次会议[1] - 各次会议审议报告及选举事项[1][2][3] 其他情况 - 近三年未进行募集资金活动[6] - 立信未出具非标意见[9] - 未披露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