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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6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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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60063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16:58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总股本为3,414,500,201股,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5,141,967.06元[4] - 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83,879,585.6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4] - 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4] - 2023年营业收入为797.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2%[13]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79%[13]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2%[13]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6.40亿元,较上年同期末增长1.43%[13]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56%[13]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1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56%[13]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5%,较上年同期增加1.46个百分点[13]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2%,较上年同期增加1.55个百分点[13]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23.67亿元,较第一季度增长38.59%[14]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2.7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6%[15]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是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旗下的产业平台和资本平台[18]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和文化消费业务[25] - 公司智慧广电业务包括融合媒体业务和智慧广电5G业务[26] - 公司拥有全渠道视频集成与分发平台,具备全产业链布局优势[27] - 公司拥有全牌照运营优势,包括IPTV全国内容服务牌照等[29] 公司软件著作权和专利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多项软件著作权,包括百视通超分辨率图像增强算法软件、百视通HEVC视频压缩算法优化及编码软件等[30]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还拥有VR全景导览软件、大数据分析平台软件、智能媒体传输软件等软件著作权[31]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涵盖了多种领域,包括多视角视频播放、广告系统、内容管理、业务系统等[52] 公司合作与发展 - 公司与东方希杰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物业包括地上办公用房和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14,769平方米和4,608平方米[190] - 公司持续推动盖娅互娱股权重组海外上市方案,但相关工作有所延误[199] - 公司与盖娅互娱的控股股东就重组上市的执行步骤、应收账款清偿等产生分歧,正讨论解决方案[199] 公司治理与内控 - 公司高度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确保各项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健康发展[174] -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多项管理控制制度,建立有序高效的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工作机制[176] - 公司通过建立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对重要子公司进行财务监管,保证财务监控的实时性[177]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清洋)
2024-04-19 16:5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陈清洋) 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 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为本人在 2023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清洋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 2 月出生,传播学博士。现任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教授。2021 年 5 月起任东方明珠新媒体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卫哲)
2024-04-19 16:5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卫哲) 作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 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为本人在 2023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并按照相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6:5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
东方明珠:关于东方明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9 16:58
关于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4]28807 号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8日签 署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东方明珠编制了后附 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方明珠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东方明 珠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 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9 16:58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 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授权期限 自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且授权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6:58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 实际表决 8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19 16:5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查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 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 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号3幢1楼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50H23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3MXB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 款,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6:58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28695 号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东 方明 珠 新媒 体 股份 有 限公 司 内 部控 制 审计 报 告 天 职业 字 [2024]28695 号 [以下无正文]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 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方明珠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 ...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9 16:5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用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报告审计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职国际在 2023 年度的审计业务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在 2023 年度服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及 客观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 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 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 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 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