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6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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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矿业(600714.SH)上半年净利润3621.47万元,同比增长231.29%
格隆汇APP· 2025-08-28 18:1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81亿元,同比增长12.0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1.47万元,同比增长231.29% [1] - 基本每股收益0.126元/股 [1] 业绩驱动因素 - 碳酸锶市场价格同比大幅上涨 [1] - 主营业务产品价格上升直接推动经营业绩增长 [1]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5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6月净利润36,214,663.87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5,618,760.13元[7] - 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0.45元,共分配12,967,932.29元,占半年度可分配利润83.03%[7] 公司决策 - 增加经营范围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10][1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于9月18日召开[11]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8-28 18:15
业绩总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净利润36,214,663.87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15,618,760.13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0.45元(含税),共派12,967,932.29元[2][3] - 现金红利占净利润35.81%[3] - 2025年8月相关会议通过方案,以公告为准[5][6]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7:54
人事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董事辞职,公司2日内披露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规定 - 董事离职后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7] - 5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文件[9] -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5]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委托理财额度 - 不超2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2000万元及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4] 额度使用规则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预计,额度使用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额度[5] 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规定[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经办,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5][6][11]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选合格机构签合同,违规追责[12][14]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26日修订)
2025-08-28 17:5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对董事会负责[5] - 例会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12] - 应有半数以上人员参加方能召开[15] 决策权限 - 可批准特定关联交易及1000万元下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9] - 紧急情况总经理有先行处置权[16] 会议流程 - 会前通知及收集议题[15] - 董事长等提议事项直接列为议题[15] 纪要管理 - 会后3个工作日发纪要,存档不少于10年[20] 事项审定 - 审定属董事会职权事项2个工作日提交审议[25]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28 17: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4月26日获批发行2000万股A股,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8,176,273.00元[6]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5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3.33%[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88,176,273.00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60]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独立董事构成[9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拟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99]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7][10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25天通知[130][1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9][140]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1]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处理流程 - 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7]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7][9] 其他规定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2]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7]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7] - 最近36个月内受上交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14]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19]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关联交易等事项 - 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21] 专门会议 - 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9]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的股东[39] 公司制度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40]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40]
金瑞矿业(600714) -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7:54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定期报告 - 公司应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2]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12][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21]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是对重大事件立即披露的公告[19]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20]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38]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38] 披露义务履行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28]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履行披露义务[3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6]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27] - 董事会授权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2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29] 内部审批程序 - 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有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内部审批程序[30]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经相关部门核对、证券部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等程序[35] 信息发布与存档 - 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信息[4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需建立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42] - 公司信息公告实行电子及实物存档管理,证券部专人负责[42]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等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正式披露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4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不得利用信息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45] - 向政府主管机构报送信息时应注明“注意保密”,必要时签保密协议[44] - 与中介机构业务合作涉及应披露信息时,需签订保密协议[46] - 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并承诺不买卖公司股票[49] - 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供经营、财务信息需履行审批手续[46] - 各部门及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未报告致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负责人将受处分[46] -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开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将追究当事人责任[47]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当事人直至法律责任[48] - 公司应与外部知情人员订立保密协议,保留追究其责任权利[48] 其他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持股5%以上的股东[37]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