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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7:13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A0140 号 致: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7 16:22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星期五)至 04 月 25 日(星期四)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fuda@fuda.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并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 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 ...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4-12 17:5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 议案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 | --- | | 议案二:审议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7 2023 | | 议案三: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10 | | 议案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1 | | 议案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5 | | 议案六: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7 | | 议案七:审议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26 | | 议案八: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7 | | 议案九:审议关于补选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2 | | 议案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宁波富达(60072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12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0,152,402.36元,较上一年下降5.71%[4] -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94.19%,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4]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89,290,548.21元、225,559,178.15元、225,696,233.25元、280,982,429.77元和280,985,731.35元[12]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93,004,843.70元,总资产为4,629,655,094.8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1%和6.76%[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59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159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31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9774%[12] - 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22,588,810.94元、904,786,585.73元、799,311,312.47元和640,648,132.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105,512.08元、54,357,497.94元、44,928,572.40元和68,760,819.94元[14]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31.67亿元,同比下降2.73%,利润总额2.84亿元,同比下降24.23%[27] - 公司2023年度水泥销量同比增加59.33万吨,即增长17.86%[27] - 公司2023年度燃料油销售同比增加1.21万吨,即增长3.61%[27]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849,055.80元,同比增长72.47%[28] - 公司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361,851.87元,同比下降132.39%[28] - 公司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84,230.68元,不适用[28]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燃料油业务[22] - 公司2023年商业地产项目面临竞争加剧,通过升级改造硬件设施、聚焦“首店经济”抓招商等举措提升商圈品质[20] - 水泥行业受基建投资放缓、房地产需求下降等影响,需求疲软,价格波动大,行业效益下降[20] - 燃料油市场波动剧烈,公司谨慎安排存货、购销协议期限等策略选择,但市场把控能力仍有不足[19] - 公司2023年度客流总量达8300万,会员总量达100.8万[23] 财务政策 - 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10派1.5”现金分红方案,现金分红2.17亿元[55] - 公司薪酬政策以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为原则,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96] - 公司建立了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采取内培外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97]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相关规定,包括基本原则、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等方面的完善[98] -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00]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等议案[87] - 公司董事会补选了新的董事长和副总裁[88] - 公司召开了多次董事会审议不同议案,包括子公司购置集装箱、年度报告等[89] - 公司在2023年度报告中,公司的专项储备为1,264,370.16元,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178] -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中,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金额分别为94,049.03元和368,575,459.44元[180]
宁波富达: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11 17:4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059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w.cnmof.gov.cn) 进行在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atc.mof.sevs.cn) 进行点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富达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宁波富达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 ...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11 17:47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 ...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1 17: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宁 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三楼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周红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
宁波富达: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富达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1 17:4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060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 zc.mnf.gov.cn)" 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 / 报告编码-.津24HWZ0KW 目 录 | | 审计报告 | 1-4 | | --- | --- | --- | | l í | 财务报表 | | | 1、 |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2、 | 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3、 | 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4、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2 | | 5、 | 财务报表附注 | 1-107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计 报 告 立信中 ...
宁波富达:公司章程
2024-03-11 17:44
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3 月 8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富达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组织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 ...
宁波富达:董事行为规则
2024-03-11 17:44
董事任职与管理 - 董事需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1个月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备案[4] - 声明事项变化时,董事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4]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董事交易与兼职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独立董事兼任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2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1] 董事会会议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在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2] 董事违规责任 - 董事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责令取消担保并承担赔偿责任[26] - 董事在公司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信息未公开前买卖证券等,责令处理非法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或非法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6]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除外[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