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辽宁成大(600739)
icon
搜索文档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1] 薪酬制度原则 - 薪酬与规模业绩、岗位价值、公司发展目标相符且与绩效考核挂钩[1] 薪酬标准 - 外部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16万元/年(税前)[2] 薪酬构成与福利 - 内部董事及高管年度薪酬由基本、绩效和其他激励构成[2] - 享受统一福利,社保及公积金按规定缴纳[2] 制度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3] - 股东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配套方案及细则[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22:4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的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16][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9]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2] - 需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资料,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22] - 可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听取意见[23] - 董事会秘书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确保信息畅通[2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3] - 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2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4]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4]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6]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6]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22: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并提供资料[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通讯方式,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战略投资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建议及检查公司长期战略等[6][7] - 战略投资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决策资料[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等[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 募投项目支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应对其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应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0]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会议后2日公告[13] - 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免程序[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免程序[16]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报告[23]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等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4]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5] 其他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致损失,公司有权追究责任[26] - 关注超募、投向变更、节余资金使用情况[29] - 制度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30] - 公司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31] - 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31]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主体,不含控股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4] 资金管理原则 - 集中管控、战略导向、风险可控、效率优先、有偿使用[6] 筹资与账户管理 - 债权性筹资集中管控,年度议案需股东会批准[8] - 子公司开立、注销资金账户需审核审批[10] 资金运作模式 - 人民币集中管理,外币动态监控,必要时集团内调剂[14] - 公司与子公司资金往来“存贷分离”,有偿计息[17] 其他管理规定 - 子公司编制资金计划上报,公司总体平衡并评价[19] - 闲置资金理财需审批,重大变更重新研究[21] - 印章、票据管理遵循“内部制衡”原则[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24]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信息披露要求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时发布应披露信息[7] -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8]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9] 会议相关安排 - 存在6种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22]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按规定举行路演[23] 沟通方式 - 将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24] - 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2] 管理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职责[14]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5] 接待与沟通规范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7] - 接待特定对象参观需预约,避免其获取未公开信息[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1]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23]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具有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公允; (三)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四)关联交易程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对外担保的范围具体包含以下情况:(一)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之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二)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对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提供的担保;(三)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 体提供的担保;(四)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孙公司对该孙公司控股股东 ...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08-29 22:4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辽宁成大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 要求的披露标准事项,或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项或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在可能发生、将要发生 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 或参股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将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汇报的制 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 (七)其他接触、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 ...
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22:46
交易审议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7]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8] 交易规则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 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使用募集资金,原则上不投机[4] - 套期保值品种与生产经营相关,控制与风险敞口匹配[4] 亏损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3]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13] 业务管理 - 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1]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披露交易目的、品种等信息并风险提示[13] - 披露定期报告时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套期保值效果[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