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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20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制度目的与依据 - 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董事选举行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制定本细则 [1] 累积投票制定义 - 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东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位候选人或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 [1] - 适用范围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不适用 [1] 投票权计算规则 - 非独立董事选举:股东投票权数=持股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投票权仅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 独立董事选举:股东投票权数=持股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投票权仅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2][3] - 股东可自由分配投票权,但投向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4] 投票有效性处理 - 股东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实际拥有数,超额投票时:若集中投给单一候选人按实际票数计算,若分散投票需重新确认分配否则全部作废 [2] - 股东会主持人需明确说明投票注意事项,计票人员需核对选票有效性 [2] 董事当选规则 - 按候选人获得投票权数由高到低排序,位次与应选人数相同者当选 [3] - 若票数相同且影响当选人数,需对平票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 [3] - 当选董事获票数需超过该类别(非独立/独立)投票总数的50%,否则需后续补选 [3] 实施与解释 - 表决票设计需便于股东正确投票并标注注意事项 [3]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4]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20
董事会职责与职权 -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2] - 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3]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领导办公室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4] 董事会会议类型与提案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5] - 定期会议提案需在通知发出前征求董事意见,董事长拟定提案前需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管意见 [6] - 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 [7][11]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9] - 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原因 [10][11]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召集人信息等,口头通知至少需说明时间和召开方式 [11][12]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13][14]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19][20] -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法律或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包含会议届次、提案内容、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 [27]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签到簿、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32][33] 其他规定 - 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董事认为应回避的情形等,回避后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22][23] - 提案未获通过的,一个月内不得再审议相同提案,暂缓表决需由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出 [24][25]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20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总则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 -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分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 - 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需评估反担保方的实际能力和可执行性 [2]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担保 [2] 对外担保定义与范围 -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3] - 担保范围涵盖银行借款、其他融资及债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报表内外主体的担保情形 [3] -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或孙公司对控股股东的担保不计入对外担保范围 [3] 审批权限 -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的担保等需股东会审批 [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审批 [3][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审批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11] 担保实施与风险管理 - 担保需订立合同,明确条款并办理抵押/质押登记 [13][14] - 担保合同签订后需专人管理,并督促被担保方按期还款 [14] - 发现被担保方经营恶化或重大事项时需及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14]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情况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12] - 已披露担保事项如出现被担保方未履约或破产等情形需及时公告 [12] 责任追究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董事需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责任人需赔偿并受处分 [16] - 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占用资金导致损失的,董事会需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 [16] 附则 - 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7]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7]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20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经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7]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及时反馈或拒绝,提议方可自行召集[8][9][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保持持股比例不低于10%直至决议公告,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12]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明确议题且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7][13]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15][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电子通信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20][21] - 表决权按股份数计算,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3][36][37]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特别决议需获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9][40] 决议执行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49][50] - 决议执行由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具体实施,执行情况需向下次股东会报告[65][66] - 信息披露需符合监管规定,公告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发布,摘要可刊登于指定报刊[31] 规则修改与解释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负责拟订修改草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74][75] - 规则与上位法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修改触发条件包括法律修订或股东会决议[70]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2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关联交易需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基本原则 [2] - 关联交易需保证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得损害公司利益或规避审议程序 [3] -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 [4]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如直接/间接控制方、持股5%以上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如持股5%以上自然人、董监高及其家庭成员) [5][6][7] - 关联交易涵盖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如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等19类交易 [9][6]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关联关系或未来12个月内将具关联关系的主体视同关联人 [8] 关联交易定价与管理 - 定价优先参照政府定价、市场可比价格,无参考时采用合理成本加利润的构成价格 [14] - 法务、财务等部门需审核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提交董事会办公室汇总 [16] - 无法按常规定价的需披露定价方法及公允性说明 [15]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标准 - 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7][18]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重大交易需第三方审计/评估报告 [19] - 关联担保不论金额均需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19] 日常关联交易与累计计算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超预计部分需重新审议 [29]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类交易累计达标准的需合并计算并履行程序 [24] - 协议期限超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30] 豁免审议与披露的情形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如受赠现金、债务减免)、利率不高于LPR的关联人借款等可豁免审议 [33] - 共同投资中各方按现金出资比例持股或同比例现金增资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34]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交易可申请暂缓披露 [37] 关联董事与股东回避规则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其控制方任职者及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需回避表决 [38] - 关联股东含交易对方、其控制方或被同一方控制者,股东会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39] 附则与生效 - 管理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 [4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41]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7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 - 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1] 独立董事义务与构成要求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 - 董事会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八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包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人员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等 [2] - 任职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需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8] - 提名人需提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对其独立性发表意见 [6]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任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8] - 提前解职需披露具体理由独立董事有异议时需同步披露 [8]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 [9]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职责涵盖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 [9]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发表独立意见 [10] - 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0] 独立董事履职方式 - 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可被解除职务 [13] - 投反对票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及依据公司需同步披露异议意见 [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所列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4]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14] - 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工作记录需保存十年 [15]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人协助 [17]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提供会议资料允许延期审议请求 [1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19] 津贴与责任保险 - 公司需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 [19]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利害关系方获取其他利益 [19]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 [20] 年报工作特别规定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中履行责任听取管理层经营情况汇报 [20] - 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事项 [20] - 需就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注信息保密 [21] 附则定义与效力 - 明确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21] - 独立董事离职后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公开 [22]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2]
济高发展: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9 00: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nan High-tech Development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谷A4-4号楼1101室 邮政编码250101 [4] - 公司系依照国家体改委《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267172303L [2] - 公司于1992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万股 于199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4634731万元 [6]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884634731万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发起人为原济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认购股份数为3075万股 于1992年7月以实物资产评估出资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纺织服装、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杂货、家具、摩托车、钢材、商品房、汽车等商品的销售 [4] - 业务还包括房屋柜台出租、工艺美术品零售、仓储服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及企业管理服务 [4] - 公司从事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及培训、房地产开发销售、矿业投资、矿产品开采技术开发等服务 [5] - 其他业务包括工程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房地产中介、土地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以及黄金制品批发零售等 [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4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2]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1]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5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6]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6]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60]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6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6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6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6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64]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8 22:4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4 | | 第一节 | |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 | | 第一节 | |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 |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五节 | |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六节 | | | | 股东会的召开 13 | | 第七节 | |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董事会 18 | | | | | | 第一节 董 | 事 18 | | | | | 第二节 | | | | 董事会 21 | | 第三节 | | | | 独立董事 24 | | 第四节 |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8:1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济南 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 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 ...
济高发展(600807)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8 18:1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济南高新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简称"出席 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可以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 候选人。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1)该股东的投票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计 算; (2)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 认分配到每一候选人身上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大于其所拥有的投 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指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 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股东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