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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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30 19:58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职权,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 第四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 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 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
远东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5-30 19:5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 ...
远东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30 19:5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约束、监督机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保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由会计专家、经济管理专 家、法律专家、技术专家等人员出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
远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9: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信箱:grandallsh@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5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27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 1668 传真:(+86)(21)5234 33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 ...
远东股份:公司章程
2024-05-30 19:5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四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17 | | 第六章 | |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2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5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 28 | | 第十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9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 31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 32 |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远东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30 19:5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远东智慧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远东智慧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
远东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30 19:58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由不少于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1人。监 事长和副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监事长主持,副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议事规则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 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 ...
远东股份: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2024-05-28 18:3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 江苏 . 无锡 党机: 86 (510)68798988 传真: 86(510)68567788 3子信箱:mail@gztycpa.cn Wuxi . Jiangsu . China Tel: 86(510)68798988 Fax: 86(510)68567788 E-mail: mail@gztycpa.cn 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部 2024 年 4 月 28 日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95 号 ) 的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年审 会计师")对问题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 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的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 币万元)。 问题三:关于在建工程及投资活动。 年报披露,报 ...
远东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部分问题的公告
2024-05-28 18:35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4-038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中 提到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同时问题一、问题二、问题四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延期,预计 5 个交易日内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1 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人员,加快推进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部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
远东股份:关于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5-28 18:35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4-037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航安"),京航安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京航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300.00 万元。(本 次担保额度在公司相关年度授权担保额度内)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若被担保人受国 家政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生完全或部分无法履约的情况,公 司可能存在承担担保金额范围内相应担保责任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京航安提供授信服务,公司为京航安提供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