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6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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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 文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7:26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9日上午09:00-10:00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1][2] - 会议采用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举行 [1][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wf@wfgf.cn提前提交问题 [1][3] 参会人员 - 董事长王钺将出席说明会 [2] - 总经理何兰红、财务总监黄明轩、独立董事周崇庆及董事会秘书黄嘉莹将共同参与 [2]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实时参与互动交流 [2][3] - 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主要内容 [3]
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29 17:00
会议信息 - 公司计划于2025年06月09日09:00 - 10:00举行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4] - 会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举行[2][3][5] 提问安排 - 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30日至06月06日16:00前提问[2][5] 参会人员 - 董事长王钺等参加说明会[5]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6] 查看方式 - 说明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6]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5-02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5-22 07:48
股东股份司法拍卖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女士持有263,1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4 24%,本次将被司法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2] - 前次拍卖中郑素贞女士持有的275,000,000股股票中有11,850,000股成交,剩余263,150,000股流拍 [3] - 流拍股份将于2025年6月4日至5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4]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5] -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5] 拍卖进展 - 前次拍卖结果已通过公司公告披露,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3] - 目前第二次拍卖尚在预告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4][5] - 公司将密切关注拍卖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5]
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21 17:48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素贞持有公司263,150,000股,占总股本14.24%[1] 拍卖情况 - 2025年4月29 - 30日拍卖,11,850,000股成交,263,150,000股流拍[2] - 流拍的263,150,000股将于2025年6月4 - 5日二拍[3] 影响与展望 - 本次司法拍卖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及控股权[1][5] - 拍卖结果不确定,公司将关注进展并披露信息[1][5]
文峰股份: 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3
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情况 - 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文峰大世界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持有的11,8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占其所持股份的4.31% [1] - 过户前郑素贞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0股,占总股本14.88%,过户后持股数量降至263,150,000股,占比14.24% [1] - 被拍卖股份由袁丽、徐芝君等8名自然人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并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网络竞价 [2] 股东持股结构变化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11,850,000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3] - 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1][3] 股份转让限制规定 - 根据上交所减持规则,通过司法拍卖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 [2][3] - 该规定参照适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相关条款,但豁免受让比例和转让价格下限的要求 [2][3]
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5-05-20 20:20
股份变动 -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股份为1185万股,占总股本0.64%,占郑素贞持股4.31%[1] - 过户前郑素贞持股2.75亿股,占比14.88%,过户后持股2.6315亿股,占比14.24%[1] 拍卖情况 - 2025年4月29 - 30日,郑素贞2.75亿股在京东拍卖,8名自然人竞得1185万股[3] 影响与限制 - 司法拍卖过户不影响公司经营、控股权,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1][2][6]
文峰股份(601010) -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20 20: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4月28日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4月30日公告通知[6] - 2025年5月20日14时30分股东大会在南通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6]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602人,所持表决权股份占比25.6088%[8] 议案表决结果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六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且均通过[12][14][17][19][21][23] - 《关于提请授权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通过,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71.3260%[26][27]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人员、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7]
文峰股份(601010) - 文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20 20: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602人,持表决权股份459,361,903股,占比25.6088%[2] 报告及预案表决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454,929,003股,占比99.0349%[6]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数455,250,203股,占比99.1049%[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数455,176,103股,占比99.0887%[4]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意票数455,298,503股,占比99.1154%[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数10,204,436股,占比69.7151%[7] - 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议案同意票数10,440,236股,占比71.3260%[7] 其他 - 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54,235,200股无表决权[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3]
文峰股份:股东郑素贞持股比例降至14.24%
快讯· 2025-05-20 19:46
股东持股变动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郑素贞持有的118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4.31% [1] - 拍卖完成后,郑素贞持股比例由14.88%降至14.24% [1] -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1] 公司经营影响 - 此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 - 拍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 [1]
已现2例!操纵市场,要赔偿股民损失!司法解释正抓紧制定
券商中国· 2025-05-18 21:07
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分析 王某某操纵市场案 - 王某某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操纵8只股票,被证监会罚没5.7亿元 [1][2] - 8名投资者因操纵行为亏损诉至法院,法院判赔66万元,采纳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损失测算意见 [2] - 本案为全国首单操纵市场领域"支持诉讼+损失测算"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2] 徐翔操纵市场案 - 徐翔与文峰股份董事长合谋操纵股价,通过发布利好消息配合减持套现,2017年被刑事判决认定操纵证券市场罪 [3] - 南京中院一审判决徐翔、徐某某赔偿投资者损失,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 江苏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上市公司因内控失灵需承担连带责任,为江苏首例此类案件 [5] 政策与司法动态 - 证监会与最高法推动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 [1] - 《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需完善相关司法解释 [1] - 典型案例落地对推动民事责任落实和司法解释出台具有引领作用 [1] 案件影响与意义 - 王某某案标志"支持诉讼+损失测算"模式首次在操纵市场案件中应用 [2] - 徐翔案首次判令上市公司在操纵市场案中承担连带责任,推动公司治理提升 [5] - 两案共同丰富操纵市场司法实践,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