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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6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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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6.76亿元,同比增加6.05%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8 18:2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02.21亿元 同比增加15.21%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76亿元 同比增加6.05% [2] - 基本每股收益0.83元 同比增加1.22% [2]
博威合金(601137.SH):上半年净利润6.76亿元 同比增长6.05%
格隆汇APP· 2025-08-18 18:21
财务业绩 - 上半年营业收入102.21亿元 同比增长15.2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亿元 同比增长6.05% [1] - 基本每股收益0.83元 [1] 新材料业务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因销售量增长 [1] - 新能源汽车 半导体 AI人工智能行业客户销量持续增长 [1] - 产能利用率提高推动净利润稳步提升 [1] 新能源业务 - 美国新建项目4月底试产 越南基地处于市场开发优化阶段 [1] - 差异化精准服务在美国市场建立品牌价值与战略客户合作 [1] - 销售量同比增长但主营业务收入因组件价格下降同比降低 [1]
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8-18 18:17
| |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 人已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2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24903 元/股。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5 年 8 月 19 日)起 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 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 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
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5-08-18 18:17
| 证券代码:601137 |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 公告编号:临 2025-080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069 | 债券简称:博 23 转债 |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许如春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 ...
博威合金(60113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威合金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18 18:1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传真: 021-20511999 电话: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博威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威合金")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 项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 ...
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 ...
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督促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整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级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 ...
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公司股份。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和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申报、披露等义务,以保证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其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持股变动管理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 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 ...
博威合金(601137) - 博威合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任职资格 包括: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及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市 规 则》 第4.3.3条 规定 情 形之 一 的;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 1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博威合金(601137)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8:1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144552023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5,500 万股,该普通股股票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太平桥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0,094,30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 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