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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2 17:11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36号 致: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滨化股份"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 "本所")指派律师出席滨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2 17:08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1,696,32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19.880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 869 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09-26 17:3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月 会议议程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 会议议程 | | 1 | | --- | --- | --- | | 会议须知 | | 2 | | 1.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3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4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下午 14:30 会议地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于江董事长 会议内容: | 1 |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 | --- | --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22 17:13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 869 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无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2 17:13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 称"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 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21,100 万元收购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锦元新材料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具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2 17: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6 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锋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 发行工作,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 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9-22 17:1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霞 郝银平 2023 年 9 月 22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滨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滨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公司发行工作的继 续推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 涛 李文峰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次聘任的公司副总裁高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副总裁 经总裁提名、董事 ...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关于收购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3-09-22 17:1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化工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与锦江集团、锦元新材料签 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滨化股份")拟以人民币121,100 万元收购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持有的海南锦元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元新材料""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锦元新材料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资产的实际运营情况受国家和 ...
滨化股份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2023年半年报)
2023-09-07 18:01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 回复 天职业字[2023]45430 号 目 录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 回 复 1 7-2-1-1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4543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2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股 份"、"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或"保荐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提 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 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 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 ...
滨化股份_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更新2023年半年报)
2023-09-07 18:01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八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专有名词与《滨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 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加粗、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 楷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对本问询函问题回复的修改 |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7-1-2-2 | 1、关于黄河三角洲热力资产减值情况 | 4 | | --- | --- | | 2、关于财务性投资 | 16 | | 3、关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