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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6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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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0 17:2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月7日[2]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7日9点30分[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3] 会议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7日[10]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特定时段[11]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 议案情况 - 议案经2024年两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2、3、5[6]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2、3[6] 关联股东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中国光大集团等[6] 参会回执 - 参会回执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送达公司[24] - 参会回执电子邮箱为zhdshbgsbgyx@cebbank.com[24]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4-12-20 17:27
业绩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244.87亿元[6] -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228.14亿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05.02亿元[6] - 2024年度中期拟每10股派人民币1.04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息61.45亿元(含税)[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590.86亿股[6] - 2024年1月至10月31日公司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74.01亿元[14][20] 授信与资产情况 - 拟为光大环境核定人民币12亿元授信总额度,期限2年[10] - 截至2024年6月末,光大环境总资产1894.53亿港元,总负债1217.67亿港元,净资产676.86亿港元[11] - 拟为光大证券核定人民币1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15] - 光大证券注册资本46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总资产2370.82亿元,总负债1692.92亿元,净资产677.90亿元[16]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30,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三层会议室[2]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2] 审批权限 - 单笔不超20亿元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23] - 当年发行普通金融债券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值1%由董事会审批[24] - 一年内对特定政府信用类债券投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审批[25] - 对单个债券发行主体投资余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由董事会审批[27] - 一年内信贷资产购置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审批[28] - 单个项目不超5亿元的股权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29] - 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10亿元的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29] - 一年内信贷资产和其他非信贷资产处置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董事会审批[29] - 单项对外赠与支出不超800万元,且当年总额不超2500万元与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如超3500万元按3500万元执行)由董事会审批[37] 独立董事提名 - 黄振中被提名为中国光大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44] - 黄振中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44]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45]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具备独立性[45]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46]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有不良记录[46] - 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有不良记录[46] - 黄振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47] - 黄振中在中国光大银行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7] - 提名人认为黄振中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52]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具备独立性[53]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备独立性[5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5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4]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55] - 被提名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55] - 黄振中先生现任多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多家公司相关职务[60] - 黄振中先生与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行股票[60] - 董事候选人具备多年法律事务从业经验,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63] - 董事候选人与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63]
光大银行(601818) - 2024 Q4 - 年度财报(补充)
2024-12-17 21:18
高管薪酬 - 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总额为人民币506.01万元[2] - 齐晔2023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为人民币74.31万元[2] - 杨兵兵2023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为人民币81.24万元[2] - 张旭阳2023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为人民币6.45万元[2] - 卢鸿2023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为人民币57.50万元[2] - 曲亮2023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为人民币66.27万元[2] - 董铁峰2023年度薪酬作相应扣回调整[3] - 上述薪酬金额均按照任职时间和实际薪酬发放时间进行计算[3] 其他信息 - 公司相关人员2023年度任职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3]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3]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21:18
会议信息 - 光大银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2月9日发通知,12月17日召开[1] - 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6名[1] 议案表决 - 原监事长2023年度薪酬议案6票同意通过[1] -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实施方案》等三议案均6票同意通过[1][2][4]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21:18
会议决议 - 光大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14名董事亲自出席,1名委托出席[1] - 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获15票同意[1] - 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获15票同意[2] - 修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获12票同意[3] - 确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获12票同意[3] - 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获14票同意[4] - 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获9票同意[4] - 聘请2025 - 2027年度董事会A股法律顾问获15票同意[6] - 提名黄振中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获15票同意[6] - 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获15票同意[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具备独立性[1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在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备独立性[16]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不具备独立性[17]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有不良记录[1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有不良记录[17]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17] - 在中国光大银行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17] - 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2] - 被提名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2] 提名情况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黄振中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26] - 被提名人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6]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26] - 提名人核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26]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26] - 提名人明白作出虚假声明的后果[26] - 声明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27]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17 21:18
关联交易 - 光大银行拟为太保寿险核定30亿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3][5][9] - 过去12个月及拟与太保寿险关联交易30亿,将超光大银行净资产绝对值0.5%[4][5] - 关联交易定价依市场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8] 股权结构 - 申能集团持有太保寿险0.55%股份,持有太保集团14.05%股份[4][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6月末,太保寿险总资产22199.53亿,总负债20686.75亿,净资产1512.78亿[7] 公司信息 - 太保寿险2001年11月成立,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86.282亿[7] 决策流程 - 2024年12月光大银行相关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12]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合规,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12][16]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2024-12-13 16:45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1月7日举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 2025年1月2日至7日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3] - H股持有人须2024年12月31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文件及股票方可参会[3] 人员信息 - 公司执行董事为郝成、齐晔及杨兵兵[5] - 非执行董事为吴利军、崔勇等7人[5]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邵瑞庆、洪永淼等5人[5]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2024-12-04 16:41
股本信息 - 本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59,085,551,061元人民币[1] - 香港联交所上市普通股(06818)法定/注册股份12,678,735,500股,面值1元,股本12,678,735,500元人民币[1]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601818)法定/注册股份46,406,815,561股,面值1元,股本46,406,815,561元人民币[1] 股份发行情况 - 香港联交所上市普通股(06818)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2,678,735,500股[3]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601818)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46,406,815,561股[3]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优先股(360013)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200,000,000股[3]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优先股(360022)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100,000,000股[5]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优先股(360034)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350,000,000股[5] 可换股票据情况 - 可换股票据(优先股)上月底已发行总额分别为30,000,000,000元和35,000,000,000元人民币,本月底不变[9] - 本月内可换股票据已换股0,发行新股和转让库存股份数目均为0[9] - 本月底可换股票据可能发行或转让股份数目分别为11,029,411,764股和8,557,457,212股[9] 股份变动情况 - 本月内普通股A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和库存股份总额增减均为0[13] 上市相关情况 - 公司已收取证券发行等应得全部款项[17]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先决条件已履行[17] - 批准证券上市买卖正式函件所载条件已履行[17] - 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相同[17] -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规定文件已存档[17] - 所有权文件按规定已发送或准备发送[17] - 上市文件所示公司购买物业交易已完成,代价已缴付[17] - 有关债券等信托契约已制备签署,详情已存档[17] 事件日期定义 - 购回股份作库存时,“事件发生日期”指购回并以库存方式持有股份的日期[18] - 购回或赎回股份并注销时,“事件发生日期”指注销日期[19]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告
2024-11-29 18:19
股权结构 - 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约47.33%的已发行普通股[3][30] 综合服务金额 - 2021 - 2023年及2024年前9个月,光大集团及联系人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历史金额分别为2.3469亿、2.6714亿、2.94亿、2.71亿元[12] - 2024 - 2026年光大集团及联系人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现有年度上限分别为3.53亿、3.65亿、3.81亿元,经修订后为4.31亿、5.00亿、5.18亿元[14] - 2024 - 2026年因新增租赁需求,该服务年度上限拟分别增加0.78亿、1.35亿、1.37亿元,共计增加3.5亿元[16] - 2021 - 2023年及2024年前9个月,公司向光大集团及联系人提供综合服务历史金额分别为0.29亿、0.6189亿、1.1485亿、0.96亿元[22] - 2024 - 2026年公司向光大集团及联系人提供综合服务现有年度上限分别为2.54亿、1.80亿、1.89亿元,经修订后为2.94亿、2.30亿、2.49亿元[24] - 公司拟调增2024 - 2026年向光大集团及联系人提供综合服务年度上限,分别增加0.4亿、0.5亿、0.6亿元,共计增加1.5亿元[25] 协议相关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3] -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与光大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修订年度上限[3]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下交易属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年度申报、公告及审核规定,豁免独立股东批准[4]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经补充协议修订)项下交易按年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逾0.1%但低于5%,属持续关连交易[30] 交易管理 - 公司在管理层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8] - 超出披露门槛的交易将提供给外部律师审核确认是否披露[28] - 公司将推动关连交易管理系统更新升级[28] - 各单位定期统计报送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执行情况并按要求披露[28] -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关连交易专项审计和年末审计并对外披露数据[28] 其他 - 董事认为补充协议交易条款及修订年度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9] - 吴利军等4位董事已放弃就批准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董事会决议案投票[29]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发行相关中期票据刊发发售通函及定价补充文件的公告
2024-11-20 16:07
市场扩张和融资 - 公司香港分行在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提交上市申请[1] - 2026年到期中期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1] - 2027年到期中期票据金额为3亿美元[1] - 相关票据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上市[1] - 发行票据仅供专业投资者购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