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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朝阳)
2024-04-25 16:37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应朝阳) 作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召开前,认真 主动了解会议的各项审议事项。在会议上,客观谨慎的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加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与经营层进行交流和 沟通,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认真审核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判 断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应朝阳,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5 16:35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3,937,168.29 元,截 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6,928,383.8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5 16:35
浙江彩蝶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 的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现就 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2,272 人 | | | 员数量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A | | | 2023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5 16:35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1、基本信息 | | ---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 2011 7 组织形式 | 年 | 月 | 18 | 日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 | 注册地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 | | | | | 首席合伙人 |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彩蝶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3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 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暂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5 16:35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5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16:35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0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应超过投资额度。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 ...
彩蝶实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6:3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9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565.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35.00 万元。上述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6:35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彩蝶 实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019 号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第 2 页 共 2 页 第 1 页 共 2 页 我们认为,彩蝶实业公司于 2 ...
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16:35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2011 | 年 7 月 18 日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128 号 | | | |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 | 238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2,272 | | | 人 | | 员数量 | | 836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人 | | 2023 年(经审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 | | | 亿元 | | 计)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 | | | 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 | | | 亿元 | | 2023 年上市公 | |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 | | | | 客户家数 审计收费总额 | 675 6.63 亿元 | | | 家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