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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9:11
交易概述 - 恒银科技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拟以人民币19,999万元受让国民信托持有的"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1][2] - 交易标的为国民信托在多项司法判决和执行案件中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扣减特定金额后的剩余债权 [1][2]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且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 [2] 交易结构 - 交易价格确定为19,999万元人民币 [4][11] - 资金来源为恒银科技与实际控制人江浩然按股权出资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 [2][15] - 支付方式为协议签署次日一次性全额付清 [4][13] 标的债权详情 - 原始信托贷款本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 [8] - 借款人已归还1万元 [10] - 剩余19,999万元贷款已逾期 [10] - 债权附带多项担保措施包括112套房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 [9][10] 司法进展 - 债权经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和北京市高院二审判决确认 [10] - 案件已进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10] - 执行案号为(2024)津01执3907号 [10] 交易目的 - 实现抵押担保资产的集中处置和优化决策流程 [3] - 国民信托收到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恒银科技和江浩然分配信托投资本金 [3][11] - 交易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11][14] 公司治理 - 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4] - 关联董事江浩然、江斐然在表决中回避 [4] - 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议案 [4]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08-14 19:00
资金资助 - 公司及实控人拟向智筑空间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21000万元,期限3年[3] - 公司拟提供17850万元,实控人拟提供3150万元[3][4] - 首笔公司付16915万元,实控人付2985万元[10][13] 资金用途 - 借款用于支付信托贷款债权转让款19999万元及后续支出约1001万元[4] 股权结构 - 智筑空间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占85%,实控人占15%[5][8] 审议情况 - 非关联董事通过资助议案,需股东会审议[5] - 相关议案已通过部分会议审议,前者需2025年二临时股东会审议[3][5][15][16] 风险及余额 - 资助风险可控,提供资助后总余额17850万元,占比13.67%[14][17]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借款总余额0万元,占比0.00%,无逾期未收回情形[17]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的公告
2025-08-14 19:00
交易信息 - 智筑空间拟19999万元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2][4][7][8] - 卖方为国民信托,受让人为智筑空间,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8][17] - 2025年8月14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受让议案[7] 资金与分配 - 受让资金由恒银科技、江浩然按股权出资占比提供资助[4] - 国民信托收到转让款5个工作日内,向恒银科技分16999.15万元、江浩然分2999.85万元本金[5][15] 债权情况 - 2021年7月国民信托发2亿信托贷款,借款人到期未还19999万元[11][14] - 交易标的为国民信托相关案件剩余债权[4][7][8][9][11] 后续影响 - 智筑空间纳入恒银科技合并报表,受让债权对财务无重大影响[15] - 受让后承接抵押担保资产管理及处置有不确定性[3][22]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14 19:0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1日13点30分在天津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1日进行,有不同时段规定[5][6] - 审议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议案[9][10] 股东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18] - 登记时间为8月29日,有现场和非现场方式[21] 其他 - 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恒融投资等[11]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自理[22] - 会议联系人张雪晶及联系方式[23]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14 19:00
会议相关 - 恒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8月8日发通知,8月1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业务决策 - 同意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受让贷款债权[3][5] - 同意向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议案待股东会审议[6] - 同意智筑空间接受实控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7]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8-14 19:00
资金运作 - 公司拟19999万元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贷款债权[3] - 公司将向智筑空间提供17850万元无息无担保借款,期限3年[6] - 实控人江浩然将向智筑空间提供3150万元无息无担保借款,期限3年[8]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拟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10] 议案表决 -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贷款债权的议案》5票同意[5]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5票同意[6] - 《关于子公司接受实控人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9]
恒银科技:子公司智筑空间拟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格隆汇· 2025-08-14 17:55
交易概述 - 恒银科技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拟以人民币19999万元价格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1] - 债权转让范围包括国民信托在(2023)京74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2024)京民终844号《民事判决书》、(2024)津01执3907号执行案件中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 [1] - 交易金额需扣减以应分配给借款人的信托业保障基金本金及收益抵扣利息金额后的剩余债权 [1] 资金安排 - 智筑空间受让信托贷款债权资金来源为恒银科技和江浩然根据股权出资占比分别提供的财务资助 [1] - 国民信托收到债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恒银科技和江浩然分配信托投资本金 [2] 交易执行 - 国民信托将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执行人变更为智筑空间 [2] - 智筑空间将作为执行人承接信托贷款债权以实现集中处置资产和优化决策流程 [2] -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智筑空间支付转让款,国民信托将债权转让给智筑空间 [2] 交易目的 - 通过债权转让提升运作灵活性,便于未来对抵押担保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 [2]
恒银科技(603106.SH):子公司智筑空间拟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格隆汇APP· 2025-08-14 17:28
交易概述 - 恒银科技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拟以人民币19999万元价格受让国民信托慧金8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债权 [1] - 交易标的包括民事判决书(2023京74民初1148号 2024京民终844号)和执行案件(2024津01执3907号)项下全部债权及从权利 [1] - 债权转让金额需扣减应分配给借款人的信托业保障基金本金及收益抵扣利息后的剩余债权 [1] 资金安排 - 智筑空间受让信托贷款债权资金来源为恒银科技与江浩然根据股权出资占比提供的财务资助 [1] - 国民信托收到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恒银科技及江浩然分配信托投资本金 [2] 交易执行 - 国民信托将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人为智筑空间 [2] - 通过执行人变更实现集中处置资产和优化决策流程 [2] -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智筑空间支付转让款 国民信托同步转让信托贷款债权 [2] 交易目的 - 提升运作灵活性以便未来对抵押担保资产进行管理及处置 [2] - 通过债权转让实现资产集中处置和决策流程优化 [2]
恒银科技参股成立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
证券之星· 2025-08-05 07:27
公司成立信息 - 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江浩然,注册资本100万元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1] - 公司由恒银科技和江浩然共同持股 [1]
恒银科技等成立智筑空间科技公司
企查查· 2025-08-01 11:24
公司基本信息 - 智筑空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江浩然 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和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1] -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2] - 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红桥区青年路85号天津青年创业园C座199B室 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股权结构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银科技 603106SH)持股85% 为公司控股股东 [2] - 法定代表人江浩然个人持股15%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和技术推广 [2] - 同时开展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和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