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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6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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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3 17: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9]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1个月内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需在15日内预告[13]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为负需进行业绩预告[12] 重大资产及股份情况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公告[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2]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4]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25]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证券异常交易或媒体报道有重大影响时应澄清[25]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7] 责任人及流程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4]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委托人情况[35] - 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计划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预约[37]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7]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7]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并组织披露[39]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39] 信息更正与流程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40]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相关时点最先发生时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41] 豁免与保密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42]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3]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4] -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商业秘密的可豁免披露[45]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保存期限为十年[46]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监察部进行监督检查[47]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8] 制度生效 - 公司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4]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3 1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应60日内补选[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18] - 发现违规督促改正并报告[2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半数同意提交[20]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33]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33]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费用公司承担[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3]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12-03 17:4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份[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份[10]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12]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12]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时披露重大事项应立即披露进展[1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 其他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因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6]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或未申报义务公司视情节处分[18] - 违规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赔偿[18] - 情节严重由上交所、证监会处罚[18] 规则生效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0]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3 17:4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6] - 募集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备案公告[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1] - 募投项目自筹支付薪酬等,6个月内可置换[12]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股东会审议[15]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20] - 开立或注销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时公告[12] 监督检查 - 审计监察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保荐人等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5] - 保荐人等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报备[25] 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使用,追究人员责任[27] - 造成严重影响,责任人受处分及赔偿[27]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9]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3 17:46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一次超30%,影响股价[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大,影响股价[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秘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2] - 内幕信息指未公开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5] - 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等[7] - 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3]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7]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1]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9]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9] - 报送档案和备忘录时董事长与董秘签署书面承诺[17][19]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0] - 公司有权查询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问责[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不同事项分别记录报送[28] 信息填报要求 - 知情人身份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亲属、控股股东等[28] - 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传真等[28] -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合同订立等[28] - 进行重大事项登记知情人并制作进程备忘录[30] - 填报内幕信息形成关键时点,如提出、商议等[30] - 填列参与内幕信息形成关键时点的机构和人员名单[30] - 填报参与筹划决策方式,如商谈、电话等[30] 其他 - 恒银科技股票代码为603106[30]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3 17:46
制度适用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管由董事会审议[6] 薪酬构成 - 具体职务董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构成[10]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津贴和基本工资按月发,绩效奖励依考核结果发[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3 17:4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7000万股[7] - 注册资本为52052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2052万股[8][13] - 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21000万股,恒融投资集团等股东认购情况明确[14][1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的持有及转让注销规定[20] - 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限制[2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的查阅、诉讼等权利[27][29][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多项交易及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的标准[38][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 会议相关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知、提案、决议等规定[45][50][61] 董事任职与职责 - 董事任职资格、任期、职责及补选等规定[74][75][80] - 董事会组成、董事长选举及议事规则[83][8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期、会议等规定[97][100][102] 各委员会 - 审计、战略等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09][110] 管理层 - 总裁等管理层人员的聘任与职责[114][115]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年报、中报等披露时间[128] - 利润分配提取、比例及政策调整规定[128][131][135] 其他 - 审计监察部职责、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规定[138][140] - 公司合并、解散、清算等相关规定[146][153]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7:46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产生[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职责与管理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 选任需经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0] 文件与实施 - 会议记录包含日期、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18]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3 17:4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5]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相关人员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书面报告[14]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下属机构和公司需及时报送资料[14] - 下属分支机构及各下属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5] -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下属机构和公司进行重大信息报告工作[15] 培训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15]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16]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相关人员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相违背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属于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恒银科技(603106) -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3 17:46
融资、授信审批 - 会计年度单笔或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融资、授信等事项由总裁审批[7] - 占比10%以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7] - 占比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7]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且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1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经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16] 审批相关规定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公司及计划财务部登记备案[19] - 已获批准事项6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19] 后续管理 - 计划财务部预计到期不能归还贷款,应了解原因并制定应急方案;融资展期需向董事会报告并说明情况[19] - 审计监察部在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21]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且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按程序审核批准[21] - 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合同变更,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22] - 被担保人未履约,计划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了解情况,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计划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将追偿情况报董事会[22]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融资及对外担保依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4]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融资、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