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60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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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 圣龙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方女士主持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1] 监事会审议结果 -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四项议案 每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2] - 监事会确认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1] - 监事会认定半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1] - 监事会及监事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1]
圣龙股份(6031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 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 (五)其他可能知悉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或将要发生 的以下 ...
圣龙股份(603178) -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真实性: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进行披 露,如实反映企业客观情况; (二)准确性:以利益相关方的判断能力作为准确理解披露信息的标准, 内容不含有误导性陈述; (三)完整性:应披露对利益相关方做出价值判断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所 有信息,信息内容完整、全面具体; 第一条 为有效构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体系,规范公司ESG信息披露管理,强化公 司ESG自我约束机制,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家生态环境部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公司ESG信息编制、披露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ESG信息披露,是指反映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 理三个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方法,以及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 境等维度产生的影响。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规定,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 ...
圣龙股份(603178) -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有效构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体系,积极 履行ESG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 (Governance),ESG职责是指企业应将履行ESG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全面纳入公 司价值体系,实现公司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以及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和有机统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客户、 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全体员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 ...
圣龙股份(6031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公司应当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
圣龙股份(60317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 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 1 页 共 12 页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 ...
圣龙股份(603178)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 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
圣龙股份(6031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不包 含职工代表董事),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 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会在董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 ...
圣龙股份(6031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保护本公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 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信息披 露主 ...
圣龙股份(6031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 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