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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60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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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6031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保护本公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 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应将内幕信息管理纳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信息披 露主 ...
圣龙股份(6031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及《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 为: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 ...
圣龙股份(60317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 - 审计部定期(3 年)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离任时实施离任审计[10] 审计流程相关 - 审计项目开始前 3 个工作日,可发审计通知书或突击检查[18] - 审计终结最迟 5 个工作日提出审计报告(初稿),被审计部门 5 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23] 审计职责权限 - 审计部职责包括起草、修订制度,编制年度计划等[9] - 审计部门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检查资料、调查取证等[10][11][14] 适用范围与监督 - 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审计管理活动[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6] 其他规定 - 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附件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25] - 公司可对突出人员表彰或奖励,对违规者处罚[29][30][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需批准[35]
圣龙股份(6031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 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 ...
圣龙股份(6031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为增进投资者了解、建立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大会等[7]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至少两日通知,时长不少于两小时[7][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9][10]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12] 合规要求 - 活动中不得违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13][14]
圣龙股份(6031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人员管理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营管理层董事不多于全体董事1/2[3]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总经理辞职提前二月交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5] - 其他高管辞职向总经理提交报告,经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5] - 总经理离任需离职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手续[5] - 总经理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人选[8] 总经理职责 - 负责拟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主要措施[7] - 拟定职工工资、福利、惩罚,决定聘用和解聘[7] - 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11] - 不得挪用资金、借贷给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订立担保、抵押合同[12] 信息报告 - 重要合同涉金额500万以上等多种金额情况需立即或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10年[20] - 公司每季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19]
圣龙股份(6031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报上交所备案[14]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6] 履职与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10]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11] 其他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和事项[17]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文件[14]
圣龙股份(60317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控股子公司设立与管理 - 控股子公司设立形式有独资和与其他方共同出资且持股超50%等情况[3]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行使股东权利[3]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从人力、财务等方面统筹管理[4]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会后5个工作日向董事会汇报并备案决议或纪要[13] - 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般3人,主席由公司推荐监事担任[13] - 公司派出董、监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8]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特殊情况公司办公会决定[18]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和解聘需公司批准[18] - 委派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公司有权更换[19] - 控股子公司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报备公司人事行政部[27] 报表与报告 - 月度终了10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3] - 季度终了15日内上报报表并附编报说明[23] - 半年度报表7月20日前送达并增报财务分析[23] - 年度报表1月31日前送达并报送决算报告[23] - 控股子公司经理2月底前报年度工作报告及下年经营计划[26] 重大事项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需公司审核通过[28] - 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论证、经理办公会讨论等程序[28] - 确需公司担保融资须提前报送材料[35] -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或互保[35] 其他管理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归口管理[31] - 应按经营范围经营并做强主业[36] - 涉及投资等事项权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36]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监督[37] - 内部审计涵盖法规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等情况[37] - 控股子公司需配合审计,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37] - 高管调离实行离任审计[3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检查制度[37] - 检查方法分例行和专项检查[38] - 例行检查关注治理结构、财务管理规范性[39] - 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核查[39]
圣龙股份(6031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6] 委托贷款与投资管理 - 委托贷款不论期限长短均需董事会批准[7]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5] - 投资转让需按规定办理,处置程序与权限同实施投资[15]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15] 人员派出与制度施行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相关人员[17]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17]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报董事长批准[18] - 派出人员应履行职责,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1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发布之日起施行[21]
圣龙股份(6031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8:50
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8]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政府定价等原则确定[13] 关联人管理 - 审计委员会确认关联人名单并报告董事会[10] - 公司及时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11]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对特定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9] - 特定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24] 重大关联交易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33]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豁免情况 - 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9] - 特定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和披露[29] - 关联人提供特定财务资助可申请豁免[30] 重大关联交易流程 - 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33] 审计委员会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并在年报发表意见[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