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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19:1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发通知和材料,8月27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4]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5] -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5][6]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8-28 19:19
(一)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目的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情况概述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和降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根据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 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 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 用。 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包括不限于矿粉、焦炭、硅 铁、电解铜等有色金属及化工材料,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材料以及公司材料所 需的主要组成的材料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原材 料。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制度进行审 ...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19:1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发通知,8月27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2] 议案审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四项议案均全票通过[3][4]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2024-08-28 19:17
业务计划 - 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1.20亿元[2][3] - 交易授权期限12个月,交易品种含矿粉等[2][3] - 交易工具为场内期货或期权合约,场所为境内期交所[2] 审批情况 - 该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2][4] 风险与控制 - 开展期货业务存在市场等风险,已制定制度控制[5][6] 业务意义 - 开展业务可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增强核心竞争力[8] - 监事会认为业务风险可控,同意开展[10]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8 19:17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8亿闲置募集和不超10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3] - 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一年,单产品投资期限不超一年[7][8] 非公开发行 - 募资总额27.9999998628亿元,净额27.9363163059亿元[4] - 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137457044股新股,发行价20.37元/股[4] - 扣除发行费用636.835569万元[4]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28 18:29
回购情况 - 预计回购金额1亿至3亿,实际1.37283472亿元[2] - 实际回购股数1133.27万股,占总股本1.0995%[2] - 回购价格上限最初不超22元/股,调整后不超21.72元/股[3] - 实际回购价格9.12至15.85元/股,均价12.11元/股[5] 股份变动 - 回购前限售股63426911股占6.1519%,后3836250股占0.3722%[9] - 回购前无限售股967593089股占93.8481%,后1026856500股占99.6278%[9] - 回购前股份总数1031020000股,后1030692750股[9] 限制性股票处理 - 2024年1月11日注销95000股,总股本减至1030925000股[9] - 2024年5月13日1276500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0] - 2024年6月27日注销232250股,总股本减至1030692750股[11]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1 15:49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3年8月29日[3] - 实施期限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3] -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至30000万元[3] 回购情况 - 累计已回购股数1049.27万股,占比1.0180%[3][6] - 累计已回购金额12913.4281万元[3][6]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12元/股至15.85元/股[3][6] 价格调整 - 经除权除息后,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21.72元/股,2024年7月25日生效[4] 近期动态 - 2024年7月未进行股份回购[6]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7-25 17:47
回购相关 - 调整前回购价上限不超22元/股,调整后不超21.72元/股[2][6] - 回购价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7月25日[2] - 回购资金总额1亿 - 3亿元[2][6] - 预计可回购股份4,604,051 - 13,812,154股[6] - 预计可回购股份占总股本0.45% - 1.34%[6] - 公司当前总股本1,030,692,750股[6] 分红相关 -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4] - 每股现金红利约0.2771元/股[6] 其他 - 本次回购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其他无变化[7] - 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10]
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17 18:32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2] - 拟派发现金红利285,656,014元(含税)[6]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7/24,除权(息)日和发放日为2024/7/25[2][9] - 方案于2024年6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股份情况 - 总股本1,030,692,750股,实际参与分配1,020,200,050股[6][7] 税负情况 - 个人持股1月内、1月 - 1年税负分别为20%、10%[12] - 部分股东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派0.252元[13][15] 除权参考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 0.2771)元/股[8]
日月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07-17 18: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 关 于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 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7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美异化分红事项之 5、本所律师同意公司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披 露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披露时,不得因引用、披露而导致 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其引用、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 认。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 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