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华新材(6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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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8-28 18:3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巍 华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 号), ...
巍华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18:32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浙江巍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301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
巍华新材: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8-28 18:32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63,109.64万元[1] - 2024年1 - 6月氯甲苯系列销售收入15,371.14万元[1] - 2024年1 - 6月三氟甲基苯系列销售收入46,240.70万元[1] 产品数据 - 2024年1 - 6月氯甲苯系列产量35,819.13吨,销量17,035.88吨[1] - 2024年1 - 6月三氟甲基苯系列产量29,481.62吨,销量17,210.19吨[1] 价格数据 - 2024年1 - 6月氯甲苯系列平均单价9,022.80元/吨,同比 - 27.59%[2] - 2024年1 - 6月三氟甲基苯系列平均单价26,868.20元/吨,同比 - 21.71%[2] - 2024年1 - 6月甲苯采购单价6,623.42元/吨,同比3.79%[3] - 2024年1 - 6月氢氟酸采购单价9,305.47元/吨,同比8.69%[3] - 2024年1 - 6月液氯采购单价398.12元/吨,同比52.41%[3]
巍华新材:公司章程
2024-08-28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发行8634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534.00万元,现股份总数为34534.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4] - 公司由4名发起人投资发起设立,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持股68%,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阮云成持股4%,王志明持股3%[13][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因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和处理要求,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8][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40][41] - 董事会、监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39][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时间、延期或取消公告、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有规定[43][45][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58] - 特定重大资产交易和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可提名不同类型候选人,提名需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资料[62][63]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除此外对提案逐项表决[64][6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要求[8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有表决权限制[82]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80] - 董事会设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人,职工代表1人[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时限为3日前[94] - 监事会会议须过半数监事出席,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通过[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5%,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0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6] - 公司合并或分立、增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4][11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等要求[118][119]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5]
巍华新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08-28 18:3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建设年产 2.22 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 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华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5,424.71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34.00 万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39 元/股,募集资 ...
巍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8 18: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 301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 ...
巍华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8-28 18:32
上市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1] - 2023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86340000.00股[2] - 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注册资本与股份 -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534.00万元[1] - 修订后公司现股份总数为34534.00万股[3] 公司类型 -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 股东权益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案[3] - 修订后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3]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25%[4]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最低要求[5] - 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5] - 年度盈利未提现金分配预案需披露理由及用途[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监事会意见后股东大会审议[5] - 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5] - 董事会决策时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5] 审议与授权 - 变更注册资本等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8] - 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8] 其他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0]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4-08-13 08:56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4-08-13 上证公告(股票)[2024]20号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将在本所上市交易。该公司A股股本为34534万股,其中 6768.8491万股于2024年8月14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巍华新材",证券代码为"603310"。 2024年8月13日 ...
巍华新材:巍华新材公司章程
2024-08-12 19:27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程 盲 (草案) 4-2-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目 录 | 第一章 总 外部リー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书 服俗娃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股东 第一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017-02-14 2017-02-11 13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 | 股东十会的表决和决议 > 第六节 | | 第五章,董事会。 | | 第一书记着,事业的主要的人物的人物的人人的人人的人人的人才能够在线上的一个人的人人的人人的人物的人物。 22 | | 第二书、著重合、第一次、第二十六年、第二十六年、第二十六年、第二十六年、第二十六年、第二十四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 | 此車스 - 第七章 | | 第一节 些 事 -- -- -- -- | | 此車△ = 第二节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巍华新材:巍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2024-08-12 19:20
股票简称:巍华新材 股票代码:60331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巍华新材"、"本公司"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 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 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