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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60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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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60335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9 18:0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15日14点在上海闵行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A股代码603350,简称安乃达[14] - 会议登记9月12日,地点在上海闵行[16][17] 审议议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将审议[8][23] -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9][23] - 涉及多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议案[23][24]
安乃达(603350)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5
会议信息 - 安乃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 -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三项议案[3][4]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安乃达(60335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9 18:04
会议相关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会议于8月28日召开,8名董事全部参会[2] - 公司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通知已刊登[24][25] 财报与分红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3][4]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规定[5][6]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3元,拟派现34,924,500元,占净利润约46.34%[7] 制度修订 - 多项制度修订和制定议案获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1][14][16][23]
安乃达(603350)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5-08-29 18:04
业绩数据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25,216,211.61元[3] -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75,358,517.50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拟派34,924,500元(含税)[2][3] - 派现占净利润比例46.34%[3] 决策流程 - 8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预案,待股东会审议[6][7][5]
安乃达(603350.SH)上半年净利润7535.85万元,同比增长0.62%
格隆汇APP· 2025-08-29 18:04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0.32亿元 同比增长37.81%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535.85万元 同比增长0.62% [1] - 基本每股收益0.65元 [1] 股东回报 - 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1]
安乃达(603350)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29 17:32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 依据相关规定和“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原则制定[2] - 津贴范围为本公司独立董事[3] - 综合考虑工作任务、责任等确定津贴水平[4] - 津贴为税前,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按月发放[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5]
安乃达(6033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9 17: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独立董事审议事项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9] 各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22]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9][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安乃达(6033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决策制度 -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投资[5] 重大投资事项 - 重大投资事项包括金融投资、委托理财、权益投资等[6] 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指标计算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11]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委托理财可预计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以额度算占净资产比例,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13] 投资项目执行 - 公司投资项目决策执行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文件,业务部门制定实施计划,结束后报送结算文件[14] 监督检查 - 审计部门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14] 问题处理 - 对监督检查问题及时报告,对造成损失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处理[15] - 董事长等擅自越权签投资协议致损失应赔偿[1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17]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及时报告投资情况[18] - 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沟通[18] - 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义务[19] - 子公司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并备案[19] 制度说明 - 管理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1] - 管理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安乃达(6033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金额与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不足300万元或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2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3] 关联交易定价与支付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政府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价和协商定价原则[9] - 关联交易应按协议约定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并支付,财务部门跟踪价格和成本变动报董事会备案[11]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13][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向其提供资金[16]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满足特定条件且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并适用本制度规定[1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22] - 违背制度未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无效,实施后董事及股东对公司损失负责[22]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须充分披露定价依据[24]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上交所提交意向书等文件[24][25]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等内容[27] -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等内容[27]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27]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安乃达(6033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9]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具体对象及对应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 担保管理流程 - 公司财务部统一受理对外担保申请并归口管理,详细统计更新担保情况并定期向总经理报告[15] - 财务部在担保期指派专人跟踪监督被担保企业,发现财务或经营恶化及时汇报并提对策建议[15][16] 担保风险应对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被担保人违约造成损失应追偿[16]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并追究责任[17] - 所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还款,未履行则及时应对[17] - 公司在收购和投资时应审查拟收购方或投资方对外担保情况[1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按规定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含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21] - 公司披露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2] - 公司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违规或失当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