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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6033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 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应比照本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披露 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 ...
安乃达(60335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补充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3]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审议与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内容[13][15]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5]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四种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19]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变更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9] - 变更募投项目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情况等内容[19]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2] 募投项目转让与置换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金额等内容[22]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安乃达(6033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3]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提前五日,紧急可口头[7]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12] 通知内容及变更 - 书面通知至少含七项内容,口头含两项及紧急说明[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不足顺延或获书面认可[13] 会议出席及委托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董事原则亲自出席,委托需书面载明四项内容[17][1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报告签署 - 董事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或拒绝[18][19] 提案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赞成[24]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过半数通过[28]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或两名以上独董认为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8] 其他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24] - 会议记录含多方面内容,相关人员签名保存[32]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4]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36]
安乃达(603350) - 公司章程
2025-08-29 17:3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出席和登记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 ...
安乃达(6033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9 17: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0] 文件保存与改聘 - 选聘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2] 其他规定 - 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7] - 审计委员会每年提交评估报告[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董事会解释[15]
安乃达(60335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9 17:3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 除前款规定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调用、查阅公司未披露的财务、 业务等信息。 第五条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 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同时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 在境外 ...
安乃达(6033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9 17:32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1 -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
安乃达(6033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9 17:32
第一条 为规范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的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 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 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选 举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票数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九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
安乃达(60335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9 17:15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50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暨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组织架见附件1。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 ...
安乃达(603350)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7:1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10.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81%[25]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03216.41万元,同比增长37.81%[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5.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2%[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5.85万元,同比实现增长[45]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53412.06万元,单季度同比增长22.41%[45] -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6.97万元,同比增长7.19%[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10.5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4%[25] - 基本每股收益0.65元/股,同比下降24.42%[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4%,同比下降3.94个百分点[27] - 营业收入达到10.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81%[62]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535.85万元[183] - 基本每股收益从0.86元/股降至0.65元/股[183] - 公司净利润为3634.08万元,同比下降0.87%[186] - 2025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3634万元,同比下降0.9%[198][19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8.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26%[62] - 研发费用为3667.1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60%[62] - 研发费用从2919.70万元增至3667.17万元,增长25.6%[182] - 支付职工薪酬9918.43万元,同比增长15.3%[188] - 所得税费用404.85万元,同比增长4.8%[186] - 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92.66%[8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4.56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49.55%[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2494.56万元人民币,同比提升49.55%[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数1473.54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32.39%[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94.56万元,同比改善49.6%[188][1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73.5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1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34.56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03.6%[189] -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8.63亿元,同比增长49.8%[188]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7.71亿元,同比增长46.1%[18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23.5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61%[25] - 货币资金为5.6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减少8.48%[65] - 应收款项为4.3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34.13%[65] - 应收款项融资为1.3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大幅增长91.33%[65] - 短期借款为1.3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激增398.36%[66] - 固定资产为1.5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69.28%[66]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增加91.33%[67]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显著减少66.83%[6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9.28%[67]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87.93%[6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激增398.36%[67] - 货币资金为5.6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14亿元减少8.5%[1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001.72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89亿元大幅减少78.8%[177] - 应收账款为4.3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26亿元增长34.1%[177] - 存货为2.1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89亿元增长15.6%[177] - 短期借款为1.3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624.87万元激增398.3%[177] - 应付账款为3.4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73亿元增长27.8%[177] - 公司总资产从218.44亿元增至235.06亿元,增长7.6%[178] - 负债总额从8.28亿元增至10.18亿元,增长23.0%[178]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5.43亿元降至3.79亿元,下降30.2%[179] - 母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从1.69亿元降至4001.72万元,下降76.3%[179] - 应收账款从1.59亿元增至2.18亿元,增长37.2%[179]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2624.87万元增至1.31亿元,增长398.4%[1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62亿元,同比下降46.5%[189] - 利息收入853.27万元,同比下降3.8%[186] 业务表现:市场与行业 - 电动两轮车保有量超4亿台,2024年国内销量约5000万台[33] - 电助力自行车海外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库存去化完成[33] - 2024年欧洲电助力自行车市场规模达500万辆[34] - 欧洲电助力自行车销量2011-2023年复合增长率达13.4%[34] - 2024年日本电助力自行车销量73.06万辆,同比下降1.55%[34] - 2022年受欧洲市场消费需求短期减少影响电助力自行车产品销售[81] - 2021年因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实现营收和净利润快速增长[81] 业务表现:产品与技术 - 公司共拥有专利126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含1项美国专利,1项欧洲专利)[41] -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38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46] - 应用于割草机器人和高速电摩的电机产品已实现量产[55] - 通过AI技术提升生产效率并节省人力成本[55] - 智能制造项目通过MES/WMS系统实现全流程智能化作业[48][49] 业务表现:产能与扩张 - 越南生产基地已正式投产,广东生产基地于2025年7月开始逐步释放产能[42] - 越南工厂已于2025年上半年正式投产并实现向多个客户批量交付[51] - 2025年上半年新建波兰售后服务网点并将在年度内完成丹麦和巴西网点建设[52] - 报告期内参加9场国内外大型行业展会[51] 业务表现:销售与客户 - 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自欧盟地区国家[53] - 美国市场销售占比较低加征关税对营业收入影响较小[53] - 欧盟地区目前无针对中国电助力自行车零部件的出口关税政策[53] - 境外销售收入12,318.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2%[77] - 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79.27%[82] - 外销收入为12,318.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2%[83] - 应收款项合计64,034.4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62.04%[76] - 存货账面价值21,908.2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11.25%[77] - 汇兑损失82.42万元[7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风险因素 -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存在市场需求增速低于预期的消化风险[8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战略与展望 - 境外资产规模为59,908,762.44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2.55%[68] 股东回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总金额34,924,500.00元[7] - 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6.34%[7] -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5,216,211.61元[7] - 公司总股本为116,415,000股[7] - 公司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1,036.60万元[56]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86]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24,500.00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46.34%[86] -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5,216,211.61元[86] - 公司总股本为116,415,000股[86] - 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章程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现金分红政策[127] -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明确涵盖现金分红政策并强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27] - 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11,036.60万元[194] - 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1.104亿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至1.252亿元[198] 公司治理与承诺 - 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9]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岳、卓达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96]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6] -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6] - 实际控制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6]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约定期限内严格履行股份限售、业绩下滑、减持意向等全部承诺事项[92][93][94] -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浙江坚丰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97][98] -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思辉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99] - 股东丁敏华、财通创新、金华金开发行后12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101][102] - 若上市后6个月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浙江坚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7][98][104]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04][107] - 大宗交易方式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04][107] - 上市当年净利润较上市前一年下滑50%以上则锁定期延长12个月[103] - 上市第三年净利润较上市前一年下滑50%以上则锁定期累计延长36个月[103] - 协议转让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时,6个月内需遵守集中竞价减持限制[104][107] - 减持公告需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披露,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并备案[108] - 集中竞价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110] - 大宗交易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11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10] - 未履行减持承诺时股份6个月内不得减持[108][111]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上年度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12][113][115] - 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前一年度现金分红20%[114] - 实际控制人单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前一年度现金分红50%[114] - 董事及高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10%[116] - 董事及高管单年度增持资金不高于上年度税后薪酬30%[116] - 公司若招股书虚假陈述将回购全部新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8]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虚假陈述将回购已转让限售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0] - 公司若欺诈发行将在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全额新股回购程序[123] - 实际控制人若欺诈发行将在5个工作日内回购全部新股[123] - 公司扣留未履行承诺高管薪酬及现金分红总额70%直至措施实施完毕[117] - 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并设立赔偿基金[118] -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期间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1] - 董事高管未履行承诺期间所持股份不得转让且现金收入可被扣留[122] - 公司若IPO材料虚假将退还申购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7] - 实际控制人承诺督促公司两交易日内公告违法事实[120] -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127][128]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到竞争企业任职[129][130]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原则[131] - 关联交易事项中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回避表决[131] - 若违反承诺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127][128][131]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且持续有效至不再持股或离职后两年[128][130] - 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浙江坚丰和宁波思辉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128] - 董事监事高管承诺离职后两年内仍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条款[130] - 公司未履行承诺时12个月内不得发行任何证券[136]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的全部费用[13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补偿劳务派遣问题导致的损失[140] - 激励对象需返还因虚假披露所获全部利益[141] - 公司承诺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并承担法律责任[142] - 公司承诺在审期间不进行新的现金分红[135] 其他重要内容:股权与股本结构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3350[2][4] - 公司全称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4] - 报告期末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16] - 报告期涵盖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6] - 公司总股本由116,000,000股增加至116,415,000股 变动415,000股[16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数量由28,415,213股增加至29,000,000股 变动584,787股[16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87,584,787股减少至87,415,000股 变动169,787股[16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584,787股于2025年1月3日解除限售[162][164] -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限售股415,000股[162][164] - 报告期末限售股份总额为87,4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75.1%(按总股本116,400,000股估算)[164] - 浙江坚丰创投持有限售股30,600,000股,占总股本28.29%[163][168] - 股东卓达持有限售股29,400,000股,占总股本25.25%[163][168] - 股东黄洪岳持有限售股12,000,000股,占总股本10.31%[164][168] - 宁波思辉创投持有限售股10,000,000股,占总股本8.59%[164][16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2,340户[165]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王宏彬持股486,800股,占比0.42%[16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毛日明持股418,900股,占比0.36%[168] - 浙江坚丰创业投资持有3060万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7年7月[170] - 卓达持有2940万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7年7月[170] - 黄洪岳持有1200万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7年7月[170] - UBS AG持有199,498股流通股,为前十名股东之一[169] - 公司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况[133] - 公司2011年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200] - 公司注册资本从8700万元增至1.164亿元,增幅33.8%[199][200]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从年初的87,000,000.00元增加至期末的116,000,000.00元,增长33.33%[195][196] - 实收资本(股本)为11,600.00万元[193] - 所有者投入普通股增加权益6,264.45万元[194]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为514.69万元[194] - 其他所有者权益增加179.96万元[194] - 本期所有者投入普通股29,000,000.00元[196]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485,198,417.89元[196] - 2025年半年度所有者投入资本929.87万元,其中普通股投入698.45万元[198] - 2024年半年度通过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4.852亿元[199] 其他重要内容: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13,568.88万元[19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7,772.23万元[193] - 资本公积为60,599.91万元[193] - 未分配利润为60,144.94万元[193]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增加245.37万元[193] - 资本公积从年初的120,284,949.13元大幅增加至期末的605,483,367.07元,增长403.20%[195][196]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的497,349,567.83元增长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