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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科技(6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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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科技(603358)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23:1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营业收入 | 999,045,520.58 | 1,382,344,288.26 | -27.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45,819,528.03 | 16 ...
飞龙股份牵手华达科技拓展新能源 创新与全球化并举净利3.3亿创新高
长江商报· 2025-04-08 08:44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阳 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飞龙股份(002536.SZ)加速业务拓展。 近日,飞龙股份与华达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发展,发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 和民用领域的产品优势。 据了解,飞龙股份的主要业务可分为汽车领域热管理和民用领域热管理两大部分。目前,公司已逐步从"汽车热管 理部件供应商"向"多场景热管理解决方案商"转型。 近年来,飞龙股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稳固了其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在传统与新能源双赛道均保 持强劲发展势头。 2024年年报显示,报告期,飞龙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7.23亿元,同比增长15.34%;净利润3.3亿元,同比增长 25.92%,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新能源业务占比11.14% 近日,飞龙股份发布公告,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为推动公司新能源 业务持续发展,发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和民用领域产品优势,公司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达科 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据介绍,飞龙股份在新能源热管理部件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华达科技在冲压、型材、压铸领域具 有较强的技术、 ...
华达科技与飞龙股份建立战略合作 合力拓展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领域
证券时报网· 2025-04-06 19:42
文章核心观点 - 华达科技与飞龙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发展,深化新能源产业链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 [1][2] 合作背景 - 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快速增长、温控技术加速迭代,热管理行业竞争格局重塑 [1] 双方优势 - 飞龙股份在新能源热管理部件领域有较强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 [1] - 华达科技在冲压、型材、压铸领域具有较强技术、交付及营销实力 [1] 合作内容 - 围绕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领域,共同承接相关产品核心部件、总成及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必要时共同投资 [1] - 飞龙股份全力支持华达科技在智能AI铸造温度控制系统、冲压、管路、真空压铸领域发展,围绕流道板、液冷板等热管理系统核心结构件联合开发 [2] - 华达科技全力支持飞龙股份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板块相关领域发展,在此领域联合开发 [2] - 双方考虑联合办公,成立联合小组 [2] 知识产权归属 - 热管理版块产品知识产权归属飞龙股份,冲压、管路、真空压铸知识产权归属华达科技 [2] 合作意义 - 是华达科技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重要举措,符合长期发展战略,提升新能源领域市场竞争力,加速业务拓展,增强市场占有率,促进稳健发展 [2] 华达科技业务情况 - 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开发设计和整体配套生产,是国内知名汽车整车厂商零部件一级供应商 [2] - 加快围绕轿车“高强度、轻量化”实施“新能源、新工艺、新材料”项目研究,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具备与轿车整车厂同步开发、设计和模块化供货能力 [2] 华达科技客户转型成果 - 抓住电动化产业趋势,加大对头部自主品牌和新能源客户开拓力度,客户转型战略取得积极成效 [3] - 去年7月获新增订单项目,生命周期预计总销售金额超百亿元 [3] - 2024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营收11.93亿元,占公司总营收35% [3]
华达科技(603358) -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5-04-06 16:00
证券代码: 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 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 况, 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及 AI 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为进一 步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业务的战略地位,深化公 ...
飞龙汽车与华达科技达成战略合作,后续将推进股权合作事宜
巨潮资讯· 2025-04-05 10:03
飞龙汽车全力支持华达科技在智能AI铸造温度控制系统、冲压、管路、真空压铸领域的发展,并围绕流道板、液冷板等热管理 系统核心结构件,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华达科技全力支持飞龙汽车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热管理板块相关领 域的发展,承诺在此领域进行联合开发。 对于联合开发的项目,热管理版块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飞龙汽车,冲压、管路、真空压铸的知识产权归属华达科技。双方约定 于2027年12月31日前推动进一步的股权合作事宜。 4月3日,飞龙股份发布公告称,随着新能源汽车及AI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温控技术的加速迭代,为推动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 发展,发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和民用领域产品优势,公司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响应日 益变化和快速增长的客户及市场需求。公司于近日与华达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据介绍,华达科技经营范围为:汽车及汽车系统技术研发、成果转让;生产、加工汽车零部件总成件;设计、制造汽车夹具、 检具、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根据协议,飞龙汽车在新能源热管理部件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华达科技在冲压、型材、压铸领域具有较强的技 ...
飞龙股份与华达科技开展战略合作 加速业务拓展
证券时报网· 2025-04-03 19:12
飞龙股份表示,本次公司与华达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深化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 举措,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加速业务拓 展,增强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 成重大影响。 飞龙股份是一家致力于热管理系统方案解决的上市公司。公司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 2017年之前,公司着力汽车热管理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比如机械水泵、排气歧管、涡轮增压 器壳体(简称"涡壳")、电子水泵系列产品、温控阀系列产品和热管理温控模块等,目前汽车水泵和涡壳 两类产品已荣获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同时大力开拓海外业务;第二个阶段是2017年至 今,公司在发展汽车热管理领域的基础上,重点开拓非车领域客户和市场,助力公司快速转型升级。 飞龙股份3月19日晚间披露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7.23亿元,同比增长15.34%;净利润 3.3亿元,同比增长25.92%;基本每股收益0.57元。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报告期内, 公司涡轮增压器壳体业务受益于混动车型市场渗透率提升和 ...
华达科技(60335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1 20:1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达科技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华达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恒 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或目标公司)44.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就本 次交易的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 ...
华达科技(603358)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03-21 20: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华 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 财务顾问。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 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 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三)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 ...
华达科技(603358)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2025-03-21 20:16
股份发行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10] - 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20,496,891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459,536,891股[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于2025年3月18日完成登记手续[10] 资产交易 - 标的资产为江苏恒义44.00%股权[14] -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59,400.00万元[18] - 标的资产44.00%股权评估值为59,488.00万元,最终交易价59,400.00万元[21] 支付方式 - 交易对价中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金额均为29,700.00万元[25] 募集配套资金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29,700.00万元[28]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28] - 拟全部用于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占比100.00%[28] 交易占比 - 资产总额方面,交易对价与孰高值占比17.01%[31] - 资产净额方面,交易对价与孰高值占比21.81%[31] - 营业收入方面,交易对价与孰高值占比17.94%[32] 交易结果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33][34][35] - 2025年3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江苏恒义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39] - 2025年3月12日验资显示,上市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459,536,891.00元[40] 后续事项 - 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包括履行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募集配套资金、办理工商变更等[48][49][50] -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认为交易合法合规,后续实施无实质性法律障碍[52][54]
华达科技(603358) -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5-03-21 20:16
股份发行 - 发行股份数量为20,496,891股,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2][29] - 2025年3月18日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登记后股份总数为459,536,891股[24] 分红情况 - 2023年度以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红利0.35元,共派153,664,000元,发行价调为14.64元/股[9] - 2024年中期以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共派65,856,000元,发行价调为14.49元/股[10] 资产交易 - 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为59,400.00万元[12] - 交易对价中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各29,700.00万元[16]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江苏恒义44.00%股权,2025年3月11日完成过户登记,江苏恒义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22]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陈竞宏持股179,424,656股,持股比例40.87% [3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304,480,717股,持股比例69.35% [32] - 截至2025年3月18日,陈竞宏持股179,424,656股,持股比例39.04% [33] - 截至2025年3月18日,鞠小平持股9,253,845股,持股比例2.01% [33] - 截至2025年3月18日,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315,889,282股,持股比例68.74% [33] 限售规定 - 认购股份资产权益时间满12个月以上,取得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足12个月,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股权稀释 - 发行前陈竞宏持股比例40.87%,发行后稀释至39.04%[35] - 发行前葛江宏持股比例6.99%,发行后稀释至6.68%[35] - 发行前刘丹群持股比例5.61%,发行后稀释至5.36%[35][36] - 发行前张耀坤持股比例5.00%,发行后稀释至4.78%[35] - 发行前杭州皖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发行后稀释至4.78%[35] - 发行前浙江臻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5%,发行后稀释至1.19%[35] - 发行前合计持股比例64.71%,发行后稀释至61.83%[35] - 发行后实际控制人陈竞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葛江宏合计持股比例稀释至45.72%[35] 限售股比例 - 发行前无限售条件股比例100.00%,发行后变为95.54%[38] - 发行前有限售条件股为0,发行后比例为4.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