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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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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3140.79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430.1307万元[9] -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64770000股,每股面值1元[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18430.130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情况 - 股东胡震持股37289642股,持股比例57.57%[16] - 股东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024840股,持股比例20.11%[16] - 股东江苏天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715000股,持股比例15.00%[16] - 股东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55000股,持股比例4.72%[16] - 股东卜春华持股1000000股,持股比例1.54%[16] - 股东褚本正持股685518股,持股比例1.06%[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等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5]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起诉[31][3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等事项[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3][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4] - 特定情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8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72]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3]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要求[11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天通知[120]
振江股份(6035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保管公司股东、董事名册等资料及会议文件记录[5] - 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1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20]
振江股份(6035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9:56
人员变动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和高管辞任情况[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 离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6] 义务时效 - 离职董事、高管忠实义务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有效[8]
振江股份(6035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无资格[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无资格[5]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6年[9]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补选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9] 信息与费用 - 不迟于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相关会议资料[19]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9] - 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1] 津贴与制度管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制订和修改经股东会审议决定[23]
振江股份(603507)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9]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委员会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通知与表决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采用快捷方式通知,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0]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16]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的证券事务部人员[16] - 委员会决议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18] 通报与保存 - 委员会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8] - 委员会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18][37] 责任与免责 - 委员会决议违法违规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2] - 本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2] -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改并报董事会审议[22] -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公司信息 - 该文档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23]
振江股份(6035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任期3年[3] 审议规则 - 六种交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6] - 特定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 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特定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7]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表决规则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2]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2] - 关联决议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部分董事可要求提案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录音,记录需董事签字确认[26]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28]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8]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28][29]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规则修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解释权归董事会[31][32]
振江股份(6035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1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职责分工由总经理确定并向其负责[11]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1天通知[6][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经营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6]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16]
振江股份(6035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会议召开 - 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3]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决议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特别职权 - 第(一)至(三)项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签字确认[7] - 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9][10]
振江股份(6035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保本且不影响募投计划[11]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3]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高于净额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等才可使用[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即可使用[14]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于履行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4]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6] 募集资金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1]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现场调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聘请鉴证报告主体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2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3]
振江股份(60350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9:56
信息管理 - 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及外部信息报送使用管理[2] - 信息含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2] 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3] 保密义务 - 涉密人员在特定期间负有保密义务[6] 应对措施 - 信息披露或泄露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