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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60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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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宁 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则,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对外投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工作程序、投资 管理、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有由公司实际控制的 法人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 公司持有其超过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企业兼并; (四)收购资产; (五)股票、基金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六)债券、委托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 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宁波美诺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 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1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 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调研。 第三章 接待和推广的内容及行为规范 第六条 公司进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26 18:5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六)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七)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款 第四项至第六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1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公司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 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和其所作承 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证 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股票的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 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并应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公 司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和失当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美诺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美诺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8:50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 ...
美诺华(603538) -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6 18:50
业务内容 -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含人民币远期结售汇等[3] 额度审批 - 交易额度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且超3亿元需经多部门通过[3]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执行,审计委办监督,董办法务控风险[5][7][8] 交易流程 - 交易执行部门评估风险,报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批准[11] 信息披露 - 亏损达条件公司应临时公告披露[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