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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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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20:38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 力"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会议 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 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海兴电力科 ...
海兴电力(60355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20:1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本报告期(季度)收入和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4.45亿元,同比增长25.12%[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亿元,同比增长30.21%[4]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7元/股,同比增长32.08%[5]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入和利润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33.69亿元,同比下降1.19%[4]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3.6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4.10亿元下降1.2%[20]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2亿元,同比下降7.48%[4]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7.30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7.91亿元下降7.7%[2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51元/股[22]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89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9.31亿元下降15.2%[21] 成本和费用 - 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6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35亿元增长11.9%[21] - 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70亿元,主要因利息收入8.74亿元远超利息费用0.94亿元[2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8.4%至20.905亿元,去年同期为19.282亿元[2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上升33.6%至5.433亿元,去年同期为4.067亿元[25] 现金流量表现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亿元,同比下降61.1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亿元,同比下降81.9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2%至1.235亿元,去年同期为6.86亿元[2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7.1%至32.06亿元,去年同期为34.515亿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4.7亿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出15.73亿元[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10.5%至27.88亿元,去年同期为31.148亿元[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7.975亿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出6.939亿元[2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352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419亿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531亿元,较期初下降20.4%[26]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为16.78亿元,较期初25.81亿元减少35.0%[1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61亿元,较期初4.59亿元减少43.2%[16] - 应收账款为15.19亿元,较期初13.07亿元增长16.3%[16] - 存货为13.86亿元,较期初8.07亿元增长71.7%[16] - 资产总计为98.15亿元,较期初94.78亿元增长3.6%[16] - 应付账款为13.26亿元,较期初8.77亿元增长51.3%[17]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98.1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5%[5] - 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8.15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94.78亿元增长3.6%[18] - 2025年9月30日负债合计为24.23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3.39亿元增长3.6%[18] 所有者权益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3.7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56%[5] - 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3.75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71.21亿元增长3.6%[18] 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0.57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0.13亿元大幅增长[21]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151.65万元[8] 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756名[12] - 控股股东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15,400,083股,占比44.30%[12] - 股东李小青持股42,964,103股,占比8.84%[12] - 股东丽水海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821,701股,占比6.96%[12]
海兴电力: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20:1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中,电力工程服务占比96.14%,为主要收入来源 [1] - 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比为3.03%,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0.83%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41亿元 [1] 市场动态 - 公司股票代码为SH 603556,新闻发布时收盘价为29.02元 [1]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5]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与证交所及监管机构沟通联络[9]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公告[13] - 有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3] 空缺处理 - 空缺指定人员代行,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14] 其他规定 - 证券事务代表需培训合格证书[6] - 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14]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6][17]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如下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3] - 改聘时新聘事务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4] -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行政处罚[4]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2]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聘用与改聘规定 - 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5] - 拟改聘需在公告详细披露情况[15] 改聘情形与处理 - 出现四种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6]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任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违规按程序处理[19] - 事务所五种严重行为,公司可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19][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委员增补与履职披露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委员[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不受此限[16]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表决与决议 - 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7][18] - 委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需会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其他规定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表决方式多样[18]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但无表决权[18]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8]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31] - 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1]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杭州海兴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和认同; 2、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2] 关联交易审议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6] 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和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应程序和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担保规定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合同或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2]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3]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13]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2]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4]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8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5] - 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等内容[23]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披露标准适用相关规定[26]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披露标准参照相关规定[26] - 制度中“及时”涵义适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8] - 管理制度受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束[28] - 制度遇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文件[29]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送与保存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获悉信息起填写档案,3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相关人员涉及内幕信息按制度办理并可制定保密制度[17]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7] - 知情人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资料[18]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需处分赔偿[19]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 自查与制度管理 - 公司对内幕交易自查和处罚结果2个工作日内备案[19] - 定期查询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报告[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