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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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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2] 关联交易审议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6] 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和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应程序和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担保规定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合同或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2]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13]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13]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2]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4]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8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5] - 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等内容[23]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他主体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披露标准适用相关规定[26]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披露标准参照相关规定[26] - 制度中“及时”涵义适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8] - 管理制度受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束[28] - 制度遇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文件[29]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送与保存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2]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获悉信息起填写档案,3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5] - 相关人员涉及内幕信息按制度办理并可制定保密制度[17]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7] - 知情人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资料[18]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需处分赔偿[19] - 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 自查与制度管理 - 公司对内幕交易自查和处罚结果2个工作日内备案[19] - 定期查询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报告[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数规定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审议流程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7] 会议通知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1]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2] 会议举行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2] 委员履职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表决方式 - 表决方式有举手、书面或通讯表决[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决议通报 - 委员或秘书最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7] 保密义务 - 出席委员与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5]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7]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受法规和章程约束[1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5][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6] 董监高信息申报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董监高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7][8] 董监高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及预告公告前不得买卖股份[9][10]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解释和修订[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委员增补与履职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8] - 选任程序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受法律法规及章程约束[19] - 与日后规定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20]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满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通报运营情况[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25][33] - 独立董事提延期要求,董事会应采纳[26]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7] - 独立董事遇阻碍可向监管部门报告[27]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2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7]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0]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股东会决策权限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由股东会决策[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超50%需股东会审议,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12] 董事会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 - 50%由董事会决策[13] 其他决策规则 - 部分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但需披露信息[15] - 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未达标准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决策[15][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20]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及董事、高管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亦承担义务[10] 信息披露领导与协调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具体协调组织[9] 信息披露内容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类事项[6] 信息披露渠道 - 在指定报纸披露,上网信息在上交所网站等刊登[10]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3] - 非交易时段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12] 信息保密与补救 - 董秘负责保密,泄露时及时补救并报告[11] 信息披露形式规范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2] 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与质量 - 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直通披露质量[12] 信息更正与公告 - 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及时发布更正公告[12] 重大资产变动披露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25] 股东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质押等需披露[14][26][27] 财务信息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1] 董事高管意见签署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21] 内部审批程序 - 对外信息披露履行内部审批,不同报告流程不同[18] 风险因素披露 - 披露对核心竞争力等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24] 业绩预告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2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立即披露,有进展及时更新[24][28]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3]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参股子公司特定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8][29]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等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0] 保密责任 - 董事等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32] 文件存档与联络记录 - 对外披露文件专卷存档,联络事务做记录并审核[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1]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为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海兴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用累积投票制,职工代表董事由职代会选举[2][3]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分开,均用累积投票制[4] - 仅选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3] 选举规则 - 拟选两名以上董事,通知应表明用累积投票制[3] - 所投票数与有效选票关系决定选票有效性[3]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二分之一当选[4] 特殊情况处理 - 多人得票相等且为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选[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当选超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4] 实施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