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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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六条 薪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委员增补与履职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8] - 选任程序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受法律法规及章程约束[19] - 与日后规定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 文档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20]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健全和完 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差异,应依据更为 严格的标准执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严于本制度,公司 应当及时修订。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量力而行,科学 论证与决策。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 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及董事、高管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亦承担义务[10] 信息披露领导与协调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具体协调组织[9] 信息披露内容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多类事项[6] 信息披露渠道 - 在指定报纸披露,上网信息在上交所网站等刊登[10]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3] - 非交易时段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12] 信息保密与补救 - 董秘负责保密,泄露时及时补救并报告[11] 信息披露形式规范 - 不得用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2] 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与质量 - 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直通披露质量[12] 信息更正与公告 - 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及时发布更正公告[12] 重大资产变动披露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25] 股东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股份质押等需披露[14][26][27] 财务信息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21] 董事高管意见签署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21] 内部审批程序 - 对外信息披露履行内部审批,不同报告流程不同[18] 风险因素披露 - 披露对核心竞争力等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24] 业绩预告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2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立即披露,有进展及时更新[24][28]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3]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参股子公司特定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28][29]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等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0] 保密责任 - 董事等对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32] 文件存档与联络记录 - 对外披露文件专卷存档,联络事务做记录并审核[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1]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为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海兴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具体操作如下: 公司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与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 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与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 投向 ...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2] - 担保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审议通过并披露[4][5] 股东会审议情形 - 特定情形、为关联人等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财务部职责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及时通报[12]
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2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独立董事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通知、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附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