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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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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5 17:22
| 证券代码:603568 |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 | 公告编号:临 | 2024-086 | | --- |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52 | 转债简称:伟 22 | 转债 | | | | 转债代码:113683 | 转债简称:伟 转债 24 | | |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00-10: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00-10:00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10-25 17:22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应遵守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票[7]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7]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股份不得转让[7]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7]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25%[8]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0] 信息申报 - 买卖股票前需报备并获确认[13]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日委托申报信息[17]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日委托申报[17]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9] 监督与惩罚 - 中结算上海分公司离任6个月内锁定股份[19] - 董事会秘书季度检查减持情况,违规上报[24]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并处惩罚措施[24]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24] - 情节严重犯罪移交司法[24]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6]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其他规定为准[26]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10-25 17:22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证券代码:60356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修订稿)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 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 1、《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伟 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 ...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的公告
2024-10-25 17:22
债券发行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发行“伟24转债”285.00万张,总额28,500.00万元[2] 股东配售 -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配售2,003,060张,占发行总量70.28%[3] 股东减持 - 截至2024年10月25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伟24转债”384,240张,占发行总量13.48%[3] 股东持仓 -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伟24转债”1,618,820张,占发行总量56.80%[5] 各股东变动 - 伟明集团减持353,500张,变动后占比28.65%[6] - 项光明减持30,740张,变动后占比8.98%[6] - 嘉伟实业等4股东持仓无变动[6]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7:22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0月20日发会议通知,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3]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由汪和平主持[3] 报告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同意3票[4][5] - 报告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7:22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0月20日发会议通知,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3] -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4][5]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5][7]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议案》,3票同意6人回避[8][9][10]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10-25 17:2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220万元,份额上限为38220万份[12][32] - 参与员工不超152人,董监高15人,其他人员不超137人[13][29] - 按2021年11月17日收盘价测算,可购股票上限约1322.03万股,占股本总额1.05%[13][33] 时间安排 - 存续期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草案起算[14][36] - 锁定期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起算[14][34] - 股东大会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股票购买[14] 实施条件与方式 - 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8] - 自行管理,设管理委员会[13][43] -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14]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5] - 持有人会议表决一般需50%以上份额同意,部分需2/3以上[50]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以上份额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51] 管理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任期为存续期[53]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或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7] - 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9] 权益相关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新股份锁定,现金股利不分配[63]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决定收益分配[63] - 存续期内份额一般不得转让、担保[64][67] 变更与终止 - 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可延长[38][75] - 锁定期满且资产为货币资金可提前终止[75] - 变更须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7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和意见[82] - 完成股票购买或过户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83]
伟明环保: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25 17:22
员工持股计划会议 - 2021年12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事宜[11] - 2024年10月2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通过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议案[12]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 修订前后锁定期均为12个月,均通过二级市场购股[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4]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不得买卖股票[14] 锁定期权益规定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14] - 锁定期内现金股利不分配,期满管委会决定是否分配[14] 其他 - 修订事项符合规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17][18]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7:22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六次持有人会议[3] - 应出席152人,实际出席152人[3] - 出席代表份额38220万份,占总份额100%[3] 表决结果 - 表决通过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议案[4] - 同意3822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5]
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修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2024-10-25 17:22
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至2025年12月5日[3][4]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起算[5] 股票买卖限制修订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买卖限制从30日改为15日[5][6]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买卖限制从10日改为5日[5][6] 锁定期权益规定 - 锁定期内不得分配权益,新股份一并锁定,现金股利不分配[6] -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收益分配[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