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股份(60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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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广信股份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1.38%
证券之星· 2025-08-20 01:21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中报主营收入18.9亿元,同比下降17.36% [1] - 归母净利润3.51亿元,同比下降14.95% [1] - 扣非净利润2.89亿元,同比下降22.32% [1] - 2025年第二季度主营收入9.08亿元,同比下降15.25% [1]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1.9亿元,同比上升1.38% [1] - 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1.63亿元,同比上升4.07% [1] - 销售毛利率30.69%,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 [6] - 净资产收益率3.67%,同比下降15.24% [6] - 每股收益0.39元,同比下降13.33% [6]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9元,同比下降50.88% [6] 历史对比 - 2023-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0.22亿、5.01亿、18.9亿 [4] - 2023-2025年中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12亿、3.5亿、3.51亿 [4] - 2023-2025年中报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72亿、2.89亿、2.89亿 [5] - 2023-2025年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63亿、4.84亿、9.08亿 [4] - 2023-2025年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9亿、1.87亿、1.9亿 [4] - 2023-2025年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57亿、1.63亿、1.63亿 [5] 财务结构 - 负债率34.74% [1] - 投资收益2542.67万元 [1] - 财务费用-1.1亿元 [1] - 每股净资产10.78元,同比增长4.92% [6] 股东结构 - 第一大股东安徽广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亿股,占比38.58% [10] - 第二大股东黄金祥持股2778万股,占比3.05% [10] - 第三大股东为招商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248万股,占比2.47% [10] - 股东户数从2024Q3的1.7万户降至2025Q2的1.53万户 [11]
广信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9 22:16
公司融资活动 - 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2] - 公司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4亿元[2] 财务指标 - 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4.37%[2]
广信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9 22:15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广信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19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 [2]
广信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9 22:15
公司治理 - 广信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8月19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广信股份(6035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9 19:49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商业银行合作处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9] 募集资金置换规则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或支付相关事项后,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经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1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或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可按规定披露使用[16][17] 闲置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影响投资计划[12][13][14] 募集资金用途管理 - 应按招股书使用,改变用途需审议披露,变更、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需按规定操作[19][20][21][22][27] 募集资金管理监督 - 会计设台账,内审半年检查,董事会半年核查并公告,年度审计需鉴证,保荐机构定期核查[12][24][25][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
广信股份(6035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9 19:49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 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等,可在接到提议后5日内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补充[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正式稿后10日内发出通知并召集董事会会议[16]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需提前10日和5日发出[17] - 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或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4] 决议通过 - 董事会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28] 其他规定 - 下列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收购决策及措施等[5]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5]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6] -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7]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决议[29] - 董事会作利润分配决议时,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再出正式报告[2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董事会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9]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30]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32]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还应记录表决结果[32][33][34]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广信股份(60359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19 19:49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2] 关联交易决策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12] - 交易总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或占比0.5%至5%,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13] - 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且低于0.5%,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3]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4] 董事会会议 - 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定价 - 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难确定则成本加适当利润[7] 关联交易规范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7] -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等资源[7] - 关联董事、股东表决时应回避[8][9] - 变更、终止与解除应履行规定程序[16] 资料保存与制度生效 - 决策记录等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整理保存[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16] 上市适用条款 - 涉及上市及信息披露条款在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适用[16]
广信股份(6035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9 19:4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五日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会议相关规定 - 表决方式多样,特殊可用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材料存期不低于10年[12]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广信股份(60359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19 19:49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4]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 1%以上或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 6 年[11] 职权行使 - 重大关联交易超 300 万或净资产 5%需认可[13] - 资金往来超 300 万或净资产 5%需发表意见[14] - 2 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17] 其他规定 - 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 5 年[17]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4]
广信股份(6035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19 19:4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 事会负责。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 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 时报送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