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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60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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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配偶等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任期届满前被解职应披露理由依据[9] - 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9]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定期提前5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16]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表决一人一票[17]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人员协助[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公司对独立董事配合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报告监管机构[25] - 履职事项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办理,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5]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5]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 3 名,主任为董事长[3]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下设工作小组,组长是总经理[4] 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等方案及关注 ESG 领域[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9]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并经审议通过后执行[12]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3]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为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定价、协议价[6] 关联交易审批 - 总经理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满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满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值0.5%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0] 交易原则与期限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5]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2]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12]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审议程序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关联董事回避有主动申请、争议决议等程序[17] 交易实施 - 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实施[20] - 经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经理层组织实施[21] - 经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相关部门负责实施[22]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由董事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6]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定[8] 投资管理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0] - 证券等投资制定决策、报告和监控措施,依风险承受力定规模[10] - 重大投资遵循利于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原则,保持独立经营能力[11] - 投资项目决策实施需各部门协同,确保资金调配和审计监督[1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等4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12]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4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3] 证券与风险投资 - 证券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获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风险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需说明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情况和信息披露有关备忘录内容[28] - 风险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风险投资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18]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由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0] 审批通过条件 - 投资方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免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8]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8] - 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提案相关规定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30] 公司方案流程 - 公司拟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拟定方案报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由董事会或其委托总经理拟定[25]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可签署经批准的担保合同[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若事项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31] - 董事会应根据注册会计师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30]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否则视为同意内容[31]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3] - 总经理主持经理层落实决议并将执行情况报下次董事会[33] - 董事长及董事有权检查决议实施,违规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纠正[33]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7][38] - 规则与法律或章程冲突时,分别以法律和章程规定为准[35][36]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股东会决定[2][3] - 议案可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出[5] 选聘方式与评价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续聘可不公开[6][7]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8] 审计费用相关 - 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披露金额等[8] - 可依物价等因素合理调整[8]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9] 聘期与续聘 - 聘期一年可续聘,受聘方不得转包分包[10]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否定则改聘[10] 更换时间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罚[15]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5][16]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变更时披露前任情况等[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18]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111.1057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11.1057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持股3975万股,比例53%[19] - 杭州裕康投资合伙企业持股750万股,比例10%[19] - 浙江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50万股,比例6%[19] - 浙江满古等三家企业均持股150万股,比例均为2%[19] - 东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875万股,比例25%[1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8]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7]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124]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2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36]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138][13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4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16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5][17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7: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5]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超公司相应审计值50%以上且部分有绝对金额要求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1][32] -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30%,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6] 其他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3] - 非独立董事提名要求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提名要求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股东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公告、通知等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8]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可修订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9][40]
康隆达(60366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6-11 17:1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4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亿元,净额1.930953亿元[1] - 截至2025年5月31日,专户存储余额172.45万元[5] 项目进展 - 年产2400吨项目已用募集资金1.073293亿元,进度55.58%[3] - 原计划总投资3.874338亿元,拟用募资2亿元[6] 效益与决策 - 2024年募投产品效益 - 229.45万元[7] - 拟结项项目资金节余8972.45万元用于补流[8] - 2025年6月11日审议通过项目终止补流议案[11]
康隆达(603665) - 康隆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11 17:15
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 -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6] - 监事会、董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有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5]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2名[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36]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公司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3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37][3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37][3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37][39]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37][40]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