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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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为候选人[9][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3] 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14][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职[22]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4][35]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投资范围与原则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超50%股份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投资项目应突出主业,谨慎从事高风险投资[4] - 不得参与对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8] 证券投资规定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11] - 证券投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经审议额度[12] 投资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是投资决策最高机构,重大投资由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重大投资专门预审机构[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对外投资合法合规性[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8] - 对外投资决策审批按不同金额和性质分由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需专家评审[20] 特殊投资规定 - 进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决策、报告和监控措施并获相应批准[21] - 委托理财需选合格受托方并签合同明确金额等内容[22] 投资管理与监督 - 按规定对投资项目决策审批,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22] - 指定专人跟踪投资项目,定期分析效益并处理异常情况[24] - 财会部门对被投资方财务恶化等情况应合理计提减值准备[24] - 按规定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监高人员[25] - 加强投资处置控制,按权限程序审批并履行手续[29] 信息披露与存档 -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需及时报送信息[32] - 对外投资相关会议资料等应存档备查[34]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海永冠众诚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者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公司管理层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3]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报告分管事项[15]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报告[1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18] 总经理权限 - 决定未达标准资金、资产运用事项[8][10] - 决定一定金额关联交易[11] - 决定一定金额日常交易[1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每年一次,可开临时会[21][22] - 会议需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23] - 总经理调度决议落实并报告经营情况[23][25] 交易规定 - 重大交易含12类事项[27][28] - 日常交易含6类经营相关交易[28] - 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资源或义务转移[29] 细则规定 - 未规定时适用法律及章程[3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3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1][32]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与履职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独立董事履职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1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0]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规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6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保持独立性且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5] -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6] 内部审计范围与权限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8] - 内部审计部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3] 报告机制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9] 审计工作监督与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并履行多项职责[17] - 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9] 整改与责任机制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违规责任人[27] 保障与处罚 - 公司及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经费[25] - 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处罚建议[27] - 对违规内审人员给予相应处罚[28] 资料保存与制度规定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8:46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九条 ...
永冠新材(603681) -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8-27 18:17
产量销量 - 2025年4 - 6月车规级胶膜新材料产量3026.40万平方米、销量3389.38万平方米[3] - 2025年4 - 6月工业级胶粘新材料产量19387.71万平方米、销量13762.44万平方米[3] - 2025年4 - 6月可降解新材料产量50211.05万平方米、销量50478.22万平方米[3] - 2025年4 - 6月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平方米)产量126843.37万平方米、销量133534.04万平方米[3] - 2025年4 - 6月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千克)产量5807.09万千克、销量2375.01万千克[3] 销售收入 - 2025年4 - 6月车规级胶膜新材料销售收入7037.63万元[3] - 2025年4 - 6月工业级胶粘新材料销售收入30888.76万元[3] - 2025年4 - 6月可降解新材料销售收入46689.23万元[3] - 2025年4 - 6月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平方米)销售收入65441.87万元[3] - 2025年4 - 6月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千克)销售收入20238.42万元[3] 销售单价 - 车规级胶膜新材料2025年4 - 6月销售单价2.08元/平方米,同比上升58.78%,环比下降9.17%[4] - 工业级胶粘新材料2025年4 - 6月销售单价2.24元/平方米,同比上升10.89%,环比上升5.66%[4] - 可降解新材料2025年4 - 6月销售单价0.92元/平方米,同比下降36.99%,环比下降41.03%[4] 进货均价 - OPP膜2025年4 - 6月进货均价13.25元/千克,同比上升33.43%,环比上升7.11%[5] - SIS橡胶2025年4 - 6月进货均价13.41元/千克,同比上升16.10%,环比上升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