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6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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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5-07-25 21:00
市场扩张 - 公司与关联方联合体中标嵊州市越王谷文化旅游区项目,中标价153,260.59万元[1] 项目详情 - 项目位于浙江嵊州,采用“F+EPC+O”模式[2] - 各单位分工明确,工程施工金额约148,799.89万元[4] - 公司承担施工比例后期协议约定,对当期利润影响不确定[4]
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股份质押情况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黄山为众持有公司股份8,690,000股,占总股本1.40%,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累计质押4,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6.03% [1] - 控股股东祥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74,293,290股,占总股本44.32%,累计质押210,9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76.91%,占总股本34.08% [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227,37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73.13%,占总股本36.74% [1] 股份解除质押详情 - 黄山为众本次解除质押4,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46.03%,占总股本0.65%,解质时间为2025年7月9日 [1] - 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占其所持股份及总股本比例均为0 [1] 股份再质押详情 - 黄山为众将解质的4,000,000股再质押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质押比例占其持股46.03%,占总股本0.65%,质押期限为2025年7月9日至2028年12月18日,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1]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概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10,896,890股,占总股本50.23%,累计质押227,370,000股,占所持股份73.13%,占总股本36.74% [2] - 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将到期的质押股数为43,500,000股 [2] 质押影响说明 -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 - 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实际控制权及股权结构,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
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1] - 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宽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投资基金份额转让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 具体交易细节参见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1] 合资公司项目终止 - 董事会全票通过终止投资合资公司项目并注销合资公司的决议(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注销及手续 [2] - 项目终止详情参见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进展公告 [2]
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2
交易概述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1%参与设立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 基于投资战略布局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持有的1%合伙企业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转让给天津铁投,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1] -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轨道基金份额[1] 受让方基本情况 - 受让方为天津铁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362号[1] - 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1]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交易标的为天津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份额[1] - 标的注册地址为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7659号[1] 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转让方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为天津铁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 -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1%的注册资本[2] - 受让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2]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
交建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21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的原因是基于已回购的6,546,700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1][2][3] - 差异化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为612,377,53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804,539.78元 [3][5] - 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包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基数分配、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0.064元,且除权除息参考价与实际分派参考价均为6.82元/股(前收盘价6.88元/股) [5][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且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价影响为0,未超过1%阈值 [6][7] - 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回购计划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总股本618,924,235股,扣减回购股份后实际分配股本612,377,535股 [3][5] - 现金分红总额占参与分配股本的0.65%(每10股),分配后总股本保持不变 [3][5]
交建股份: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00: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A股总股本618,924,23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6,546,700股后612,37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804,539.78元(含税)[2] - 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64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0.064)元/股[3]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16,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7/17[5]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3] - 公司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俞发祥、黄山市为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4] 个人所得税政策 - 个人股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率为20%,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的税率为10%,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7] - 公司向个人股东派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8]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的股份,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85元[9]
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合资公司项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2025-07-10 18:3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1月6日董事会通过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议案[2] - 2025年2月13日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2] - 2025年7月10日董事会同意终止投资并注销合资公司[3] 终止原因及影响 - 因市场前景变化无法达预期终止投资[3] - 未实际投入,不影响财务经营,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4][5]
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5-07-10 18:30
投资与转让 - 2022 年 12 月认缴天津轨道基金 5000 万元,比例 1%[2] - 2025 年 7 月 10 日通过转让基金份额退出议案[2] - 转让 1%财产份额,对应 5000 万元,价款 5000 万元[2][5] 受让方情况 - 受让方天津铁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3] 影响说明 -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务无实质性影响[8]
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0 18:16
股份回购 - 2024年7月10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4] - 截至2025年6月26日回购6,546,700股,计划实施完毕[5] 利润分配 - 2025年5月19日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0.65元(含税)[6] - 截至2025年6月26日,拟派现金红利39,804,539.78元(含税)[7] - 实际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065元/股(含税)[9]
交建股份(603815) -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0 18:15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8日送达,7月10日召开[1] - 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1] 决策事项 - 审议通过转让投资基金份额暨退出投资基金议案,表决8票同意[1][3] - 审议通过终止投资合资公司项目议案,表决8票同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