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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鸿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22:17
审计信息 - 审计报告编号为华兴审字[2024]23012710023号[1][4]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审计报告日期为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13]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5] - 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0] 事务所信息 - 会计师事务所批准执业日期为2013年11月29日[15]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为35010001[15] -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号为闽财会(2013)46号[15]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发生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提议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公告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16] 出席要求 - 法人股东出席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示证明[1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18] 授权委托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表决权等内容[19] 会议地点与形式 -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等方式[22] 会议主持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5]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时经现场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26]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7] 表决权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3] 候选人提名 -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3]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4] 选举制度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37]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3]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47]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49] 规则修改 - 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修改规则的情形有国家法规变动、章程修改、股东大会决定[52]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2] 规则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低于”“过”“多于”不含本数[52]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52]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2] - 规则规定与后续法规、章程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5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24-04-26 22:17
2023年半年报调整 -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从212,239,490.54元调为125,415,004.75元,减少86,824,485.79元[3] - 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从179,776,348.76元调为179,303,178.25元,减少473,170.51元[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从212,935,971.21元调为126,111,485.42元,减少86,824,485.79元[10] - 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收入从179,776,348.76元调为180,536,391.22元,增加760,042.46元[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 - 28,503,699.24元调为 - 32,603,453.55元,减少4,099,754.31元[16] - 基本每股收益从 - 0.22元/股调为 - 0.25元/股,减少0.03元/股[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 - 2.79%调为 - 3.19%,减少0.4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 - 3.18%调为 - 3.63%,减少0.45%[17] 2023年第三季度调整 -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从266,291,316.98元调为88,497,188.82元,减少177,794,128.16元[18] - 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从111,781,710.76元调为111,341,763.45元,减少439,947.31元[20] - 营业收入调整前为111,781,710.76元,调整后为111,341,763.45元,调整金额为 - 439,947.31元[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前为 - 12,825,396.02元,调整后为 - 16,281,265.39元,调整金额为 - 3,455,869.37元[23] - 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为 - 0.10元/股,调整后为 - 0.13元/股,调整金额为 - 0.03元/股[23] 2023年前三季度调整 - 营业收入调整前为291,558,059.52元,调整后为290,644,941.70元,调整金额为 - 913,117.82元[22][25] - 投资收益调整前为 - 150,655.63元,调整后为762,462.19元,调整金额为913,117.82元[22] - 信用减值损失调整前为 - 1,189,866.28元,调整后为 - 9,484,686.70元,调整金额为 - 8,294,820.42元[22] - 所得税费调整前为 - 5,511,702.52元,调整后为 - 6,250,899.26元,调整金额为 - 739,196.74元[22] - 净利润调整前为 - 41,329,095.26元,调整后为 - 48,884,718.94元,调整金额为 - 7,555,623.68元[22][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为 - 4.06%,调整后为 - 4.83%,调整金额为 - 0.77%[26] 其他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当期,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6 22:17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总资产1563349555.72元,负债531816731.39元,净资产1031576183.08元[9] - 2023年末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 47935225.22元[9] 理财情况 - 拟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 近12个月公募基金投入收回3000万,收益2.29万[14] - 已用理财额度0万元,未用60000万元[14]
金鸿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说明
2024-04-26 22:17
资金占用情况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总计223.74万元[13]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总计55894.73万元[13]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总计31397.45万元[13]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总计34721.02万元[13] 往来资金情况 - 少金鸡顺汽车部件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4621.40万元[13] - 金鸿顺汽车部件2023年往来累计发生额3855.63万元[13] - 州金鸿顺汽车部件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823.52万元[13] - 伟汉汽车部件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486.50万元[13] - H世达运兴金属科技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9266.10万元[13]
金鸿顺:金鸿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22:17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7] 内部控制 - 公司依据规范体系和制度开展内控评价工作[12]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3] - 重点关注资金、采购等方面高风险领域[10] 缺陷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8] - 基准日无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9][20] - 报告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0] 整改与展望 - 内控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整改[20] - 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1] - 2024年董事会将完善内控制度谋求发展[21]
金鸿顺:金鸿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6 22:17
股票发行 - 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2]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总数30%[2]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含)[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4] 其他要点 - 股票6个月或18个月内不得转让[4] - 授权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7] - 发行A股,每股面值1元[2] - 采用简易程序发行[4] - 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5] - 提请授权事项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2:1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8]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9] 担保额度管理 - 公司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及低于70%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1]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预计担保额度,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 担保流程与义务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2]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合同应具备法定内容[22] - 担保合同订立时,责任人要审查合同,不合理条款可要求修改,否则拒绝担保并汇报[24] - 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担保合同[14] - 公司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互保协议,责任人应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16]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和法务部门要完善法律手续并办理登记[16]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8] 信息披露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指定报刊披露相关总额[29]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多项工作[31] - 法务部门负责审查担保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工作[32] 担保追偿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37]
金鸿顺: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树楠)
2024-04-26 22:1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7次且全亲自出席[3] - 2023年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0次战略委员会[4]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应出席0次[4] 合规情况 - 2023年无违规关联交易及达披露标准关联交易[5] - 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无违规逾期担保[6] - 2023年公司及股东未违反承诺[6] 其他事项 - 2023年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外部审计机构[6] - 报告期内无高级管理人员任免[7] - 2023年信息披露遵循“三公”原则[7] - 2023年独立董事发表5次独立意见,决议全票通过[4]
金鸿顺:金鸿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22:17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2] - 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4月21日发出[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召开[3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3][4][5][6][7][8][9][11][12][14][16][17][19][20][23][24][25] - 审议通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8]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8][29] 资金与授信 - 拟使用不超6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授权12个月[17] - 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20亿元[20] 审计相关 -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