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6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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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补选规定 - 公司需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8] 会议通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以上发出,紧急情况可豁免[13]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保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6]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 1页 共 8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 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委员会所做决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委员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5-08-25 18:48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与股份 -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3681.04万元,每份份额1元[18] - 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34.00万股,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81%[22] - 购买股票的价格为3.56元/股[23] 股份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5日至5月5日,累计回购股份10939797股,占当时总股本2.16%,支付资金69982579.77元[19] - 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累计回购股份8845800股,占当时总股本1.65%,支付资金50003269.16元[20] 人员范围与存续期 - 参加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等核心骨干人员[15] - 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可按约定程序延长[27] 解锁安排与业绩考核 - 标的股票分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28][29]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业绩,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0.3亿或营收不低于13亿等[31][32] 管理与会议相关 - 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管理权力机构[38] - 管理委员会至少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48]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通知[41] 表决与权益相关 - 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部分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44] - 持有人解锁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73] 变更、终止与清算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65] - 存续期届满或拟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63]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五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2] 工作组职责 - 战略与 ESG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编写文件并初评[8] 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并提建议[6] - 识别监督 ESG 风险机遇,指导应对[6] - 审阅并提交 ESG 相关报告[6] 结果报送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10000579192813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59.61 万股,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4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 股份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4]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保证半数以上出席不受此限[4] - 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决策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 会议记录 - 应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2] 其他规定 - 出席和列席人员有保密义务[6]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8]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 1 页 共 16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会议正常召开和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会议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年度股东会会 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会议 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 议的情形时,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
威派格(603956) - 威派格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48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 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威派格智 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证券部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提供 服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