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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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11-14 19:01
业绩相关 - 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1] 用户数据 - 截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942户[7] 未来展望 - 公司以“综合能源服务商”为战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并探索智慧能源布局[4] 新策略 - 公司中止原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2]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 其他 - 此前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3] - 公司有超40年热电联产经营历史,技术指标处行业领先水平[5] - 公司独立董事按法律法规独立履行职责[8]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11-14 19:01
公司投资 - 公司拟以20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占认缴出资总额20%[2] - 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0000万元,各合伙人均现金出资[6] - 公司认缴出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58%,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6] 企业财务数据 - 岭光科创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13762.07万元,负债总额7568.95万元,资产负债率63.75%[10] - 新能源投发2024年营收10991.60万元,净利润 - 2924.60万元[10] - 新能源投发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101800.01万元,负债总额31655.21万元,资产负债率31.10%[11] - 新能源投发2025年1 - 9月营收10036.10万元,净利润663.87万元[11] - 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21.65%,营收563.64万元,净利润 - 411.46万元[12] - 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0%,营收180.14万元,净利润172.61万元[15]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56.28%,营收1142809.67万元,净利润85033.55万元[15] - 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0.29%,营收0,净利润 - 916.63万元[17] - 杭州资向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0.059%,营收0,净利润 - 105.17万元[17] 企业股权结构 - 杭州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杭州产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12] - 杭州国佑慧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佑资产间接持有其100%股权[14][15] -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7834.2375万元,控股股东为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4.11%股权[15] 合伙企业情况 - 拟设立的杭州国岭源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基金规模100000万元[19] - 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总额20160万元,普通合伙人全额实缴100万元,有限合伙人首期实缴为各自认缴出资总额的20%[22] - 投资期和退出期管理费费率均为0.6%/年,执行事务费、合伙人报酬费率均为0.2%/年[26][27] - 立项委员会3名委员,2名由管理人委派,1名由岭光科创委派,2名及以上委员同意审议事项方可通过[29] - 投资决策委员会5名委员,2名由管理人委派,1名由国佑慧通委派,2名由岭光科创委派,4名及以上委员同意审议事项方可通过[29] - 合伙企业可分配资金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余额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至年化投资回报率达6%/年,再有余额20%按国佑慧通与岭光科创60%:40%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9] 事项审议与风险 - 2025年11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议案[33] -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关联人非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3][7][34] - 设立产业基金有助于公司延链拓链战略,不纳入合并报表,不影响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5] - 合伙企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存在无法成立及影响投资进度风险[37] - 基金投资业务存在市场、经营和管理风险,可能收益达不到预期[37] - 合伙协议签署成立,待杭州热电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且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32]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14 19: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2][3] - 现场会议12月2日14点30分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2]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在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2] 议案情况 - 本次审议7项议案,议案一至六于11月10日通过,议案七于11月14日通过[4] - 特别决议议案为1号议案[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7号议案[6]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7号,关联股东是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 其他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6日[10] - 会议登记时间为当天13:30 - 14:00,地点为董事会办公室[1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13]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4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0日邮件送达监事[2] - 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由吴玉珍主持[2] 议案审议 - 监事会审议《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监事不足半数[3] - 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4 19: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通讯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3]
杭州热电:11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21:57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热电联产占比48.3%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煤炭贸易占比47.37%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其他业务占比4.22% [1]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其他行业占比0.11% [1] 市场数据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2.25元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89亿元 [1]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21:16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7] - 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董事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5] - 担任破产清算等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相关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5]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职工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程序[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例会2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10日和2日通知相关人员[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2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25]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6]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召开需过半数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方为有效,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会表决出现赞同票和反对票相等时,可修改提交下次会议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30] 其他 - 董事会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30] -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时,计票人和监票人至少有1名董事[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3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9] - 计票人和监票人对统计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32] - 董事会应安排时间供董事提问,列席人员需答复[32] - 董事会需对会议所议事项做成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署[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会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2] - 董事长怠于或超越职权致公司重大损失应担责[36]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1-10 21:16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定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2] 资金占用防范 - 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11]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13] 违规处理 - 发生违规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21] - 协助侵占资产董事将受处分[15] - 损害权益控股股东将被追责[26] 制度说明 - 制度依法律和章程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废止原两份文件[18]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0 21:1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3]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6][7][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2周内签订新协议,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8] 资金使用审议与公告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资金存放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6] 银行对账单提供 - 商业银行应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资金支出审批 -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资金支出需履行严格审批手续[11] 募投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预计无法原定期限完成拟延期,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3][14]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5]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可质押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等[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需归还前次到期资金[16]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募集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22]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2个交易日公告[23]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5] 收购资产要求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4]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与投入情况[26]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6] 募投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7]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公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7]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8] 制度解释与实施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31] 原制度废止 - 原杭热电集司《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8﹞117号)废止[31]
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0 2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获批发行4010万股,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10万元[9] - 股改设立时发行股份36000万股,每股1元[16] 股权结构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持股68.5%,认购24660万股[16]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持股22.5%,认购8100万股[16] - 浙江华视投资管理持股5%,认购1800万股[16]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3]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6种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90] - 1/3以上董事等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9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9][11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0]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2]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占比要求[123]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需股东会决议,审批后报主管机关,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登记[152]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52]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