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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6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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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7]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12000万股普通股,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600万股占比80%等[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部分人员所持25%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31] - 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名[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1]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及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1][10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4]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 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 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宁波世 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 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 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 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等有关各方及其相关 人员; (六)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宁波世茂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提名委员会主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应当严格审查向外界传达的信息,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 (一)透露或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 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 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规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情,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事项: 1 (一) 购买或销售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 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 (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 委托或受托购买、销售; (五) 代理; (六) 租赁; (七) 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八) 提供担保; (九) 管理方面的合同; (十)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一) 许可协议; (十二) 赠与; (十三) 债务重组; (十四) 委托理财; (十五)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 其他按照实质高于形式的原则判断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以及《宁波世茂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证券事务 ...
世茂能源(605028)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3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 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