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60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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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7 21:46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任期三年可连聘,原任离职三月内聘新秘书[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8] 解聘与报告 - 解聘或辞职应向交易所报告公告,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7] - 特定情形发生一月内解聘[7]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0]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战略及融资、并购重组事务[11]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0]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配合[11] - 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7] - 履职受妨碍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18]
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2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补选 - 公司应自委员提出离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履职合法合规性[7] - 监督及评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工作,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 - 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对其负责并报告[11]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外部审计机构 - 聘请或更换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9]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即可,决议须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8]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含构成等[21]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2][23] 审计资料提供 - 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公司财务报告等决策资料[14] 检查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检查[15]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九丰能源(605090)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17 21:46
商誉减值测试 - 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一次减值测试[2] - 将商誉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4][5]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出现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恶化等状况表明存在减值迹象[8][9] -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再对包含商誉的测试[11]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较高者确定[11] - 采用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估计可收回金额时应正确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模型[12] - 确定未来现金净流量预测期原则上最多涵盖五年[12] 测试辅助与核实 - 利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辅助测试时应聘请有资格机构并关注评估情况[13] - 每年末应对商誉调查,必要时聘请机构核实减值情况[13] 审批与披露 - 单项商誉减值损失构成重大影响时应及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3] - 在财报中充分、准确披露与商誉减值相关重要信息[16] - 披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含构成、账面金额等[16] - 披露商誉减值金额时要详细说明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16] - 有业绩承诺应披露完成情况及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16] - 商誉源自多资产组应分别披露相关信息[16] - 基于评估结果测试商誉减值应披露评估结果及相关信息[16] - 商誉金额重大时无论是否减值均应详细披露相关信息[16] 制度相关 - 制度引用外部制度变更时自动适用最新政策[18] - 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九丰能源(605090)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0-17 21: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等[2] 内部控制目标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障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等[3] 内部控制职责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9]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10] -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7] 风险识别与评估 - 公司识别与评估的内部风险有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11] - 公司识别与评估的外部风险有经济、法律等因素[12] 风险应对 - 公司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法分析风险并确定应对策略[12] 控制机制 - 公司应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机制[27] - 公司应建立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权限范围等[28] 制度涵盖范围 -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应涵盖经营活动所有环节及具体事项专项管理制度[15] 控制措施 - 公司实行会计系统控制措施,制定财务内控制度[15]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建立畅通高效信息传递渠道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17] - 公司应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17]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和信息披露管理规定[17] 检查监督 - 公司审计部是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牵头部门,组织各单位识别评估风险[19] - 审计部应制订公司内部控制检查计划,各单位配合检查[20] 报告要求 - 公司内部审计应形成内部审计报告,重大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董事会[20] - 公司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0][41]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1]
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21: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可现场或通讯,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11][15] 会议记录 -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7 21: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数[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交易时间限制 - 不得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进行股份买卖[9] - 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份买卖[9]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0]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实施完毕后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10] - 减持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1]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共同遵守规定[11]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董事会应处理并收回所得收益[11] - 披露增持计划应明确数量或金额,设区间要审慎确定上下限[12] - 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执行[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
九丰能源(6050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7 21:46
人员聘任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总经理职权 - 主持经营管理、实施年度计划等[7] - 可提职能部门缩编或扩编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14] - 对子公司、分公司有管理指导协调权利义务[14] 报告义务 - 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情况并保证真实性[10] - 每季度一次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送报表[18] - 按要求五日内报告工作[18] 义务责任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1] - 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1] 总经理办公会 - 是日常经营重要决策机构[15] - 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15]
九丰能源(60509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7 21:46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以及 规范审计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实施等相关事项进行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 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等情况,并报证券交易 ...
九丰能源(605090) -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2025-10-17 21:4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 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 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 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 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 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 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 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九丰能源(60509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7 21:46
成为最具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如有))、高级管 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的,公司将在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