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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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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港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9 06:59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91,35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0.30%至3.00% [2] - 可转债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后因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5元,2023年6月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03元/股 [4] - 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8元,2024年5月8日起转股价格进一步调整为8.85元/股 [4]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条件 - 修正条款规定: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修正方案,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可转债持有人回避表决 [5] - 修正后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与前1个交易日均价的较高者 [6] - 自2025年4月7日至4月1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7.52元(8.85元的85%),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再有5个交易日满足条件将触发修正条款 [6]
新中港收盘上涨3.95%,滚动市盈率19.20倍,总市值29.48亿元
金融界· 2025-04-14 19:54
股价表现与估值 - 4月14日收盘价7.36元,单日涨幅3.95% [1] - 滚动市盈率19.20倍,静态市盈率19.84倍 [1][2] - 市净率2.41倍,总市值29.48亿元 [1][2] 行业对比 - 公用事业行业平均市盈率23.03倍,中值24.64倍 [1] - 公司PE在行业中排名第11位 [1] - 行业平均市净率1.68倍,中值1.35倍 [2] 机构持仓情况 - 19家基金持仓,合计持股23.55万股 [1] - 机构持股市值0.02亿元 [1] 主营业务 - 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热力和电力 [1] - 热力产品供应工业用户蒸汽,用于造纸/印染/医药/化工/食品等行业 [1] - 电力产品出售给国家电网 [1] - 浙江省首个全厂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厂 [1] 财务数据 - 2024年三季报营业收入6.49亿元,同比下降5.05% [1] - 净利润8958.78万元,同比增长5.79% [1] - 销售毛利率27.81% [1] 同业公司对比 - 国中水务PE(TTM)-204.88倍,市净率1.81倍 [2] - 惠天热电PE(TTM)1.61倍,市净率-6.09倍 [2] - 首创环保PE(TTM)6.45倍,市净率1.09倍 [2]
4月1日股市必读:新中港(605162)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37万元,占总成交额3.38%
搜狐财经· 2025-04-02 06:31
文章核心观点 截至2025年4月1日收盘新中港股价上涨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 截至3月31日有部分“新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 [1][2][4] 交易信息 - 2025年4月1日收盘新中港报收于7.86元 上涨3.69% 换手率2.17% 成交量8.69万手 成交额6794.49万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9.37万元 占总成交额3.38% 游资资金净流入51.84万元 占总成交额0.76% 散户资金净流入177.52万元 占总成交额2.61% [2][4] 公司公告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累计有73.1万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量为81,735股 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204% 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3.68404亿元 占发行总量的99.8020% [2] -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 共有18.3万元“新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转股数量为20,655股 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2% [2] -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369.13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 发行总额3.69135亿元 债券期限为6年 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初始转股价格为9.18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为8.85元/股 [2] -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 公司总股本由400,512,080股增加至400,532,735股 [2][4]
新中港(605162) -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4-01 17:03
转债发行与交易 - 2023年3月8日,公司发行3.691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4] - 2023年5月5日,“新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4] 转股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73.1万元“新港转债”转股,数量81,735股,占比0.0204%[3][7] - 2025年1 - 3月,18.3万元“新港转债”转股,数量20,655股,占比0.0052%[3][7] 未转股金额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转股“新港转债”金额3.68404亿元,占发行总量99.8020%[3][7] 转股价格 - “新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9.18元/股,最新8.85元/股[6] - 2023年6月5日、2024年5月8日因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6] 股本变化 - 本次转股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总股本均增至400,532,735股[9][10]
新中港(605162) - 关于“新港转债”付息的公告
2025-03-02 16:00
新港转债基本信息 - 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发行数量3691350张[5] - 期限自2023年3月8日至2029年3月7日[4] 利率与转股信息 - 各年债券利率不同,到期赎回价115元[6] - 初始转股价9.18元/股,最新调整为8.85元/股[7] - 转股期限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7] 付息相关 - 第二年付息,计息期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票面利率0.50%[8] - 债权登记日2025年3月7日,除息和兑息日2025年3月10日[9] - 不同投资者实际派息金额不同[12]
新中港(605162) - 关于“新港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2025-02-11 17:31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1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港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期: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 "新港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7 日。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新港转债"回售 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公司无需办理向投资 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浙江新中港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 ...
新中港(605162) - 关于“新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5-02-06 19:18
债券发行 - 2023年3月8日发行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36,913.50万元,净额35,971.75万元[4] 债券利率与利息 - “新港转债”第二年票面利率0.50%[7] - 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1月23日利息约0.44元/张[7] 回售信息 - 回售价格100.44元/张,回售期2025年1月24日至2月7日[4][5][7][9] - 回售资金2月12日发放,回售期内停止转股[5][9][10] - 回售不强制,若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回售期结束公告三日后停止交易[5][9][10]
新中港(60516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1-28 00:00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13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1 月 24 日、1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日, 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1 月 24 日、1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
新中港(605162) -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5-01-25 00:00
融资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估计为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估计为18780.00万元[3][4] -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总股本为400512080股[4] 业绩情况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8.78万元,扣非后为8856.79万元[4] - 假设2024年1 - 9月净利润占全年75%,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1945.04万元和11809.06万元[4] - 假设2025年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发行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1945.04万元,扣非后为11809.06万元[7] - 假设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加10%,发行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3139.55万元,扣非后为12989.96万元[7] - 假设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减少10%,发行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0750.54万元,扣非后为10628.15万元[7] - 假设情形1下,发行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8元/股,扣非后均为0.28元/股[7] - 假设情形2下,发行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1元/股,扣非后均为0.31元/股[7] - 假设情形3下,发行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6元/股,扣非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5元/股[7] 项目建设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建设100MW/220MWh锂电化学储能电站[10] 发展保障 - 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制度,为募投项目提供人才保障[12] - 公司历经热电联产等工程取得经验,为募投项目打下基础[12] 公司策略 -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13][14] - 公司将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和透明[15] - 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管理,争取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16] - 公司已完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7][18]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9] - 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9] - 公司相关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若违反并造成损失愿承担补偿责任[20]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完成后忠实勤勉履职[20] - 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20] - 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20] -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20] - 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0] - 承诺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0] - 承诺按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 - 若违反承诺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20]